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9月08日 14:14 来源:
自从7月1日开始实施《南宁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以来,广西南宁市街头小狗的身影少了很多。近日笔者在公交车站遇到正准备去客运站打车的王先生,他身边的纺织袋里装着一只可怜巴巴的小狗。他无奈地说,现在南宁养狗要办证,这么个小狗办证要1000多元,但是又舍不得灭杀,这次回家正好把它带回乡下。(《南国早报》9月8日)
按常理讲,限养令是规范养犬的良策,公众应大力支持和配合。但令人不解的是,一些养狗市民为规避检查,把可怜巴巴的小狗,由城市转向乡下。
市民之所以这样做,其一,嫌办证太贵。一个小小的狗证,就要1000多元,这早已超过了养狗市民的心理预期。其二,现在南宁市及周边的县城将依据规定对城市公害犬进行扑杀。这也是导致“城市狗下乡”的重要原因。
就目前而言,现在养狗已经不像以前是有钱身份的象征,一些低收入家庭也养狗,有些人存在孤寂感,特别对于孤寡老人,残疾人,狗相当于半个人,养狗不一定是消遣,他们从饲喂宠物中获得一定的乐趣与精神慰藉,现在越来越多的市民业余爱好是饲养宠物,这是多元文化的一种自娱方式。
如此说来,养与不养宠物是自由,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就不能禁止。任何法律法规都涉及到普通百姓的生活,特别是宠物饲养,直接与老百姓的生活相关,多听老百姓的意见,那么这个法律法规会科学得多,使用成本也会低得多。
世界立法有两个趋势:立法中的环保主义倾向,宽泛地说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善待动物就是善待自然,这是一种进步。
狗是人类最亲密、最忠实的朋友,没有必要将其驱逐出城市,让“城市狗下乡”。我想,只要用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来解决,人与狗一定能够和谐共处。比如,一些地方出现了市民民主订立的养狗公约,规定养狗者必须定期给狗注射疫苗,并交纳一定数量的卫生补偿费,然后发给狗牌,狗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养狗者将受到重罚。这样让养狗者容易接受,又能限制养狗的行为,将“狗患”降到最低程度。(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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