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有关部门做出决定,将对市内的西清公园进行改造,一座“法制公园”国庆节前将以全新面貌展现。(新华社石家庄8月20日消息)
而就在一个月前,上海市利用暑期向青少年宣传法治,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应急联动中心、市少年管教所等9家政法单位同时向青少年开放,伴随着“法制伴我成长”夏令营正式开营,“润物细无声”式的法治熏陶,将引导青少年尊崇法律,丰富充实青少年的暑假文化生活。
然而,精心设计的普法教育平台再好,也不及现实生活中公众对法律威严和对执法者表现的亲身感受。如果广大公务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不能依法行政,不能以良好的形象得到公众的认可,那么无论法制公园还是“法制伴我成长”夏令营这样的宣传效果都会大打折扣。据浙江卫视8月21日《新闻晚报》栏目披露,慈溪市交警大队四名值班交警宁愿埋头打牌,也不愿理会苦苦等待的报案市民,尽管交警大队离交通事故现场只有五分钟,但事故过后5个小时都不愿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当报案市民责问他们到底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时,这几名交警回答倒也干脆:“为人民服务,但不是为你服务”。从电视上看到这个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的画面,执法队伍中只要还有这样的害群之马在,普法教育搞得再有色有声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在现实生活中,执法人员的形象对普法教育起着重要的样板作用。各地执法部门开展的“执法为民树形象”活动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还是平时一言一行,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公众人格的形成。我们在抱怨社会上违法行为比比皆是时,应该多看看执法人员是否都具备良好的品行。法律要求普通公民做到的,执法人员首先要带头垂范。执法人员形象是构成良好社会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引领社会风气,自觉遵纪守法的一种榜样力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执法人员是普法教育中最好的老师。
言传不如身教。如果执法人员都能从我做起,从日常的一言一行做起,成为普法教育的“活教材”,那么,法制社会的脚步声就越来越近了。(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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