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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地带:解读物权法五 财产的取得和占有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6月30日 18:07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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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法治在线):

  主持人: 财产应该如何依法转让,什么情况下占有财产受到物权法的保护,这些问题,可能您在生活中会碰到,今天我们就为您解读物权法在这方面的内容。首先来看看观众提出的问题。

  观众:我买了一个彩电,过一段时间,有一个人找上门来,说这个彩电是他的,结果来龙去脉他告诉我,这个彩电是托别人代管,我是从他代管人手里买过的,他现在把这个彩电又要回去,所以现在我心里很矛盾,这彩电我怎么处理?要退回去吗?

  王轶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参与《物权法(草案)》审议的专家:只要购买彩电的当事人是善意的,并且他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因为是一个买卖的合同,肯定有一个价格,并且保管彩电的人把彩电交付给他了,如果满足了这些条件的话,就可以执照物权法上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彩电的所有权。这个善意的买到彩电的当事人,就有权拒绝返还这个彩电。那对于彩电原来的主人来讲,他肯定是遭受了损失了,如何去保护他的利益,他只能够向他委托保管的当事人,就是他把彩电交给谁保管了,向这个当事人去主张。(动产可以善意取得)

  刚才说的是动产,那么在不动产当中,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呢?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个案例, 房地产登记部门不小心,把父亲的房产登在了儿子的名下,儿子想把房子卖给别人, 买主看了产权登记簿,就以为是儿子的房产,于是交了购房款,并且办理了过户,父亲知道以后,找到了买主,告诉买主自己才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买主需要退还这套房子吗?

  王轶: 如果说真正的房主就是他的父亲找到了买房子的第三人,拿出证据证明说,他才是房产的真正权利人,要求第三人返还房产,基于物权法上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是有权拒绝的,至于说父亲的损失,他只能找儿子算帐。01:08:30:00/物权法上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很明显,比民法通则司法解释89条的适用范围广泛的多,就能够更有效的发挥对交易安全保护的功能,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在房地产市场上去进行相应的购房房产这样的行为。(不动产也可以善意取得)

  有的时候我们捡到一些东西,那么对这些捡来的东西,是否可以占为己有呢?专家指出,别人抛弃的东西,谁先占有谁就可以拥有它。 

  王轶:比如别人抛弃的物品,一家里的彩电用了十年了,他觉得要换新彩电了,以前的彩电他想把它扔到垃圾堆里面去了,这个时候有人作为捡废品的,把这个彩电捡走了,这种情况下捡废品的人可以取得别人抛弃的彩电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他对彩电的占有就是一种有权的占有。(抛弃物可以先占先得)

  但是,专家指出,对于他人遗失的物品、赃物、以及埋藏物,就不能适用先占先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经过失物招领半年没有人认领的遗失物最终应该交给国家。

  一位观众也提出了他的困惑.他发现邻居外出旅游的时候,把散落的长城的城砖带回了家,这显然是一种无权占有,那么,他能不能上去制止呢? 

  王轶:作为他的邻居,如果你发现他从野长城上把砖抱回家了,你可以善意的去提醒他,要求他把野长城上的砖还回去,或者是你可以向有关的部门去举报,由有关的部门找他,要回野长城的砖,但是你不能自己到他家里面把砖抢走,我说把它抢回去,然后还到野长城那个地方,这样做就会影响社会的和平,有可能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这不是法制的正常情形。(不能随便改变财产的占有状态)

  有的观众说,那要是怀疑某人偷拿了别人的东西,也不能打抱不平,直接干预吗?

  王轶:小偷偷了别人的东西,小偷的邻居可不可以找到小偷把东西要走,小偷的朋友可不可以找到小偷把东西要走,按照占有制度的规定,都不行。为什么都不能找到小偷把东西要走呢,因为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面,能够找到小偷把东西要走的人,必须是有权找到小偷要东西的人,那什么样人才有权利找小偷要东西,比如说您是失主,失主可能找他把东西要走,或者你是公安部门,你是法律规定有权找小偷要回这个赃物的人,他才能够把东西要走。(有权的机关和个人才能依法改变财产占有状态)

  专家指出,物权法草案中之所以规定了占有制度,它向人们传递这样一个理念。

  王轶:在占有财产的人,我不需要向别人证明我才是财产的主人,如果是这样的话,人就活得太累了。即使这个财产不是我的财产,我是无权占有,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找到我把财产要走,这个就有利于维护一种社会的和谐关系,因为毕竟法制社会,每个人做什么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做,你有权利从他这个地方拿走,你才能够把它拿走。从这点讲,占有制度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它维护社会和平的功能。(规定占有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和平)

  但是专家也指出,法律对占有状态临时性的保护,并不等于法律对无权占有的状态不闻不问.物权法草案告诉我们,捡到东西,首先要判断,占有它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就属于无权占有,如果明知道是无权占有,还继续占有下去,就构成了恶意占有,比如对赃物的占有,一旦这个东西毁损了,就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您占有了一个自己无权占有的东西,但是您以为自己有权占有,比如继承遗产的时候,继承人并不知道有的东西是立遗嘱人生前朋友寄放在这里的东西,这种占有就是善意占有,万一东西毁损了,您要承担的责任比较恶意占有就轻一些。

  拾金不昧,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有这样的困惑。我们来看一下。

  李先生是北京的一位出租车司机。有一次他拾到客户落在车里的钱包,费了一番周折,给送了回去,但是失主除了道谢,没有其他的表示。李司机觉得有些郁闷。

  出租车司机:花汽油钱耽误时间,应不应该给我们补偿呢。

  如果捡了遗失物品的人,把遗失物还给他了,我们物权法上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悬赏广告中间作出的允诺,给别人提供相应的酬谢,如果说没有做悬赏广告,拾到遗失物的人把遗失物还给失主了,这个时候还给失主的过程中间,他要支付一定的保管费用,支出其他的一些费用。(拾到东西可以要求失主支付必要费用)

  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法律这么规定,和传统美德发生了冲突,那么专家是怎么看的呢?

  王轶:现行法上设置的是这样一个制度,就是推动他在拾得遗失物以后能够有动力去寻找失主。我们要区分法律要求和道德要求,不能拿道德的标准去评判我们法律规则。法律是一种底线伦理,或者说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要求,不排斥你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你有权按照悬赏公告的要求,要求别人支付报酬,或者给你相应的补偿,你完全可以放弃,你可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法律和道德在拾金不昧问题上并不冲突)

  主持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项基本权能加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所有权,但是如果我们对财产只有其中的一项或者两项权利,能不能得到物权法的保护呢,答案是肯定的,即使你是临时占有,法律也会给以应有的保护,这样,才真正给财产的持有人、使用者和所有者吃了一颗定心丸,才更有利于我们去安心工作,创造更多的财富。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就介绍到这,我们将继续关注物权法草案审议的进展,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治在线,再见!

责编: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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