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6日 14:05 来源:
云南日报消息:昨日,记者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按照中央部署,今年春季开学,云南省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并补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费。据统计,云南省享受免学杂费的学生总数为589万人,其中,初中178万人,小学411万人。平均每个小学生每年减负约60元,初中生每年减负约120元。这将大大减轻云南省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
国务院决定,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为保障这一政策的实施,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用5年时间,从理顺机制入手,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根据中央要求,云南省结合各地财政和经济状况,分地区确定分担比例,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和州(市)共同承担。中西部地区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继续由中央全额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省级确定。今年中央安排云南省的学杂费约1.8亿元。免除学杂费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职业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补助的学生数以2005年统计的学生数为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学杂费全免,所需杂费由各州(市)承担。省级和各州(市)、县(市、区)级财政原承担的“两免一补”资金不得减少,并全部用于提高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此外,今年中央安排云南省的公用经费补助约为1.88亿元,补助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县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职业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还各安排了云南省1.8亿元共3.6亿元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
副省长高峰在会上讲话时指出,这次进行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后制定的又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他强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是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必须建立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以县为主。他要求,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把握政策,落实资金;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加大舆论宣传,力求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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