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05日 14:58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日前通知,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一律按规定征收营业税。(新华社2月4日)
也就是说,学校的正常收费,免征营业税,----这个很好理解,科教兴国嘛,国家是大力支持教育的,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等收入,则免征营业税”。但是,学校违反规定的收费,为什么不勒令他们退给学生呢?难道说,他们一缴税,这些违规收费,就算合法吗?或者说,他们一缴税,乱收费现象就能够制止吗?
教育乱收费,连续多年成为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但违规收费,屡禁不止。什么校服费、班会费、赞助费、特长班费、单车保管费、教学辅导费等,名目繁多,花样百出。择校费一年数千元、上万元、数万元,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加重了学生的精神负担。
2005年7月,宁夏银川市13岁的小学毕业生秀秀(化名)却永远地离开了人间。她留给父母的遗书有“我是个差生”、“我死了可以帮你们节约10万元(择校费)”等字眼。这事件一经披露,高昂择校费痛遭声讨。
学校乱收费,原因多样。有个别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不惜重金非“重点”学校不上的;有一些学校趁火打劫,明里暗里搞创收的。但根本上,应该是我国教育资源,严重失衡。“重点”(现在改叫“示范性”)学校,富丽堂皇,宫殿一般的,由政府花大钱建设;而一般学校,则似乎成了后娘的孩子,任其自生自灭。
强势学校,越办越强;弱势学校,越办越弱。不公平竞争,恶性循环。例如,尽管教育部强调“小学初中不设重点学校”,但是,许多乡中镇中,就是事实上的重点中学,从资金扶助、校园建设,到师资力量,他们都要比其他中学强一(或者二三)头。
更严重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建大广场有钱,盖办公楼有钱,山吃海喝有钱,但是,一提到教育,马上拉长了脸,“没钱没钱”,叫苦连天。教育嘛,“八仙过海”,你们“各显身通”吧。重点学校,生源充足,学生爆满;一般学校,门前冷落鞍马稀。重点学校,靠“尖子生”闯名气,创牌子;又靠低分学生的赞助费、择校费等,维持自己的生存。一般学校,也比照着重点学校的样子做----重点学校,起着“示范”作用,的确“名”不虚传。
要想制止教育乱收费,政府就要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就要使城乡学校、重点非重点学校,比较均衡地发展;学校必须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决不能把教育“市场化”,把学校“企业化”,把学生“赚钱化”;家长也要冷静看待“名校”,不要眼睛只盯着所谓的“名校”。
----如果说,乱收费学校是“偷学生家长钞票的贼”,那么,征收乱收费学校“营业税”的税务部门,就是“拦路抢劫贼的强盗”。这种做法,不仅难以制止乱收费现象,而且只能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问题,学校还会挖空心思,从学生那里捞回来的。笔者认为,既然是学校乱收费,就应该责成他们将多收学生的款项如数地退还,同时,应该对责任人严肃处理。“你敢乱收费,我就敢征你的营业税”,这算什么道理呢?学校是赢利单位、是赚钱企业吗?(作者:金秋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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