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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该怎样教育学生不得歧视外地人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9月14日 17:46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新出台的《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解读》里新增加了这么一条:不要带着“有色眼光”看待外地人。9月14日《北京青年报》称之为“不得歧视外地人首次写进中小学生行为规范”。

  不难看出,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里加上这么一条,与当下闹出的许多起北京人歧视外地人的新闻事件密不可分。教育者看到了其中的危害,为了不让“歧视传统”代代相传,于是想到了“反歧视要从娃娃抓起”,其出发点固然是非常可贵的。可是,好心却并不一定就能办出好事,网络上对此新闻可谓坏评如潮,许多人认为:“不得歧视外地人”本身就是对外地人的一种歧视。

  “不得歧视外地人”在叫法上的不妥,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个提法本身就把北京人和外地人割裂了开来,不仅让仿佛得了“恩赐”的外地人听着不爽,同时更通过一个“不得歧视” 的单向强调,间接“培养”了孩子们对外地人的歧视。电影里,只见过高高在上者对匍匐在地者开恩说“我不杀你”,而从来没见过被人用剑指了喉咙还振振有辞道“我饶了你”,不是吗?即使学生们遵守“规范”,在表面上不带着“有色眼光”看待外地人,可是通过“规范”这一强调,内心中却早已在北京人和外地人之间区分出了尊卑。

  更何况,在日常规范里写上“不得歧视外地人”,就真能让中小学生尊重外地人吗?在我看来,正如铁锁只能锁君子不能锁小人,“规范”也只能规范本来就不歧视外地人的学生,而根本无法约束歧视外地人的学生。学生好比是一摞白纸,部分掉到了社会的大染缸里,“规范”好似晾晒:没被污染的根本不用晒,而已经被污染的晒也白晒。原因正在于,“规范”的正面效力,敌不过政府、社会、家长、学校的反面“言传身教”。

  友爱同学、尊重他人,这些其实早就已经写进了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里,而“不得歧视外地人”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表现罢了。要教育学生“不得歧视外地人”,关键不在于把这一条单独列出来,而应回头探寻让中小学生歧视外地人的原因,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教育学生不歧视外地人之法,同样在于政府、社会、家长、学校的“言传身教”。

  比如,外地人的子女入学是否能够享受到与本地人同等的待遇?如果外地孩子只能在破烂的民工学校里读书,或者进正规学校要多缴一大笔钱,那本地的孩子当然会歧视他们;再比如,本地的高级知识分子们成天嚷嚷着要“限制低素质外地人进京”,外地人根本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市民待遇,本地的孩子们为什么不去歧视外地人?(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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