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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环保局为啥要吃排污费?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5日 15:13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排污费的使用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然而,湖北省南漳县环保局在向南漳宾馆收取排污费过程中,却可以将征收的排污费用于单位的各项支出。[见中央电视台2005年8月23日《焦点访谈:万能的排污费》]。看了节目,让人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环保局为啥要吃排污费?

  第一,以“吃”代“治”的环保工作思维方式。有一个小孩都懂得的猜拳游戏,就是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子吃木棒,木棒打老虎。如果拿这个游戏的基本道理来比喻环保治理的话,那这个“吃”就应该理解为管理和监督。然而有些地方却纯粹理解为“吃”了。你有排污行为,我就要“吃”你。然而每一个人都有排污行为,哪个单位又不排污呢?如果把罚款当作一种“吃”的理解,对于那些擅自违反政策规定进行超标排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吃”的话,兴许也能起到一些作用。问题是象湖北省南漳县环保局那样,“吃”或不“吃”;“吃”多或“吃”少,全在于“吃”的人的意愿和心情了。5万元排污费减免到1万多,而且这1万多元南漳宾馆也不用交现金,而是以南漳环保局到宾馆消费的形式冲抵处理。这怎么能够起到治理的作用呢?这种以“吃”代“治”的环保工作思维方式,使得一级政府部门,就是收费罚款,从不思考如何治理的问题,因此也使得那些交排污费的单位和个人不服气,或者拒绝交纳,或者软磨硬缠,或者收买执法人员,从而得到少交或不交的好处。

  第二,环保部门依然钻在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恶性循环的怪圈而不能自拔。环保部门由于有大量的收费权力和罚款权力,就成了“热门”部门。从成立就不断地有人往里钻,人多为患,人浮于事,为了养人就不得不收费,财政无力供养,就把所收费和罚款都交给环保部门自己使用了。因此就把本来应该交财政的排污费,当成了环保局的“小金库”,可以随意用来吃喝玩乐谋福利。既然排污费成了环保局的自由支配经费,自然收多收少如何收,就是环保局的随意发挥了。譬如,南漳县环保局曾借过城关信用社一笔贷款,付息的时候到了,南漳县环保局就找上门去收排污费,逼人就范,达到了用信用社该缴纳的排污费冲抵贷款的目的。然而这样的随意性,压根儿就没有人考虑过污染治理的问题了。更糟糕的是收费情况好了就还有人往里钻,永远走不出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怪圈。

  第三,地方政府不重视环保工作。南漳县环保局收取的排污费每年大概100万左右,除上交中央和省里25%以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局全部返给了南漳县环保局,而南漳县环保局把它全部充作了办公经费,2002年、2003年、2004年收的排污费基本没有用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政府连环保局的“人头经费”都不能保证,又哪里有专门的经费用于环保治理呢? 象南漳县环保局那样,以“吃”代“治”,收费养人养人收费,这样的环保部门本身,就没有什么环保行为,在政府和群众眼里也就是个“收钱部门”。当地政府根本就没有把环保工作放在心上,对环保部门的要求也就是能够达到“收费养人”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用征收的排污费支付环保局单位的各项支出的情况,在湖北省南漳县环保局已经成了不觉得奇怪的习惯了,由此也可以看出不只是南漳县环保局才是那样的情况。这可能就是这些年为什么环保治理的许多工作不能落实的根本原因吧!(作者:黄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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