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7月12日 15:49 来源:
“这里是淮河的蚌埠闸,一夜大雨过后呢,这里的水质已经大大好转,由五类变为三类,尽管三类也不是很好,但这对于多年来一直饱受污染折磨的淮河来说呢已经是最好的情况了。”据了解去年淮河蚌埠段水质能达到三类的天数还不到全年的一半。 (CCTV.com7月10日消息)
看了这则消息,有点想笑又笑不出来的感觉。淮河治污喊了做了这么多年,难道改善水质要靠老天相助?一夜暴雨给淮河沿线人民带来的满面桃花又能维持多久?面对环境污染是客观上无能为力,还是主观上软弱无力?
诚然,通过雨水稀释水域中的污染物质属于大自然的一种自净能力,能够在短期内荡涤污泥浊水,提升水体的质量。然而,我们不能指望这种随着雨季南移而消失的自净能力能为淮河污染现状带来什么根本性的改观,更不能因为自净能力的存在和它的神奇就忽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去积极治理和预防污染,甚至于把它作为一种依赖和侥幸,进而“有恃无恐”,肆意排污。任何事情总有它的两面,防污的压力刚刚减小,防汛的工作又开始空前紧张起来。这一点正好说明,指望老天治污是行不通的,老天爷断不会按部就班地依照计划、规划来削减淮河流域的污染排放量,更不会隔三差五地下一场暴雨,为排法排污者打扫一下“淌脓流血”的后院和不堪“污”负的水体。还是祖辈生活在淮河边的老百姓说得好:“官清则水清”,淮河流域要彻底摆脱污染的困扰,关键靠人。
我们对于去年下半年的“环保风暴”应该记忆犹新,其实淮河治污既要靠多部门联合的突击执法行动,更要靠运行有序的长效监管机制。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指出,六大因素导致淮河污染局面长期得不到整体改观。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太慢;三是环保法律所赋予的执法权限有限,使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老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水环境监管职能交叉,体制不顺,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难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五是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尚没有形成;六是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容易引发水污染事故。
淮河治污的确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多个部门,而且按地域又属于四个省。“环境保护法”既然规定了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有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权力,那么就该从机制上保证法律的实施,保障环保部门依法进行监管。国务院应及早拿出一个专门的实施意见,理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细化明确职责。完全可以授权国家环保总局全权负责淮河治污,打破条块分割、部门行业交叉,在淮河治理污染的问题上国家局说了算。同时要强化问责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机关对重大事件同期介入调查,那么淮河的事情,也完全可以让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同期介入,这无疑是加大执法环境力度的一个最有效支持和手段。淮河治污如果继续各说各的理,环境照污染;百姓叫苦声,谁也不搭理。拳头打在棉花上,板子打在谁身上?模糊责任等于没有责任,最后不了了之,受苦的还是沿岸的老百姓。
笔者要说:天道酬勤,官勤之时就是水清之日。愿淮河治污从拥有一个全新的执法理念和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开始走出困惑,各级政府和部门舍弃地方利益和局部利益,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严格执法,真抓实干,严肃查处一批非法排污的违法企业和渎职人员,还人民群众一个天蓝水碧的生存环境。 (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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