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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众说纷纭:华东师范一学生与父母订立合同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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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29日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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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报消息: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的吴某在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吴某因母亲经济收入难以保障其生活和学习,遂起诉父亲给付4年的教育费每年2570元,法庭终审判决对吴某要求支付教育的要求不予支持,因为抚养未成年子女并资助其完成义务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给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成年子女提供生活费并资助其接受高等教育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可现实的情况是子女在成人后尚不具备供养自己上大学的能力怎么办?于是有人出了个主意,那就是子女可向父母借钱,订立“借款合同”,待参加工作后,偿还父母。有人说这个办法好,有人却说那多伤害一家人的感情啊!
是个好办法——印岱,男,39岁,银行干部
孩子上大学了,不论是家庭困难的孩子,还是家境比较优越的孩子,上大学后和父母订立一份借款合同,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实在是一个好办法。
第一,教育支出越来越高。有人统计,自孩子上幼儿园开始,到小学、初中、高中直至大学毕业,所需费用要20万元。这还是普通孩子的一般消费,并没有达到奢侈和高消费的标准。可20万元,对于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
第二,培养孩子自立和节俭。与父母订立了一份借款合同,使孩子明白,这钱间接就是花自己的钱。不论家境贫寒还是优越,孩子都会养成节俭的好习惯,不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订立一份合同,就是一份契约,这份契约是要兑现的。当然,父母与子女订立的这种合同,可能是一份严肃的合同。对于大多数家庭也可能只是一种游戏,但这种游戏,对于孩子、对于家长、对于家庭,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订立合同切实可行——王志勤,女,58岁,退休
关于与父母订立借款合同上大学,我认为可以接受。
其原因是:1.借钱上大学是他自己的选择,激发了孩子的主观能动性;2.提高孩子的独立性,为他将来面对生活的酸甜苦辣打好基础;3.使孩子能明白金钱来之不易,能更好地体会父母把他养大成人的艰辛。基于上述原因,我就是这么教育孩子的。
我是两个女儿的母亲,我们夫妇是老二级工资,上有老、下有小,所以就采用这个办法:把我们的存款先借给女儿上学用,等毕业上班后再还给家里,正好作为整个家庭的积蓄,好像零存整取一样。实践证明效果不错,在专业选择上尊重他们自己的想法,女儿觉得我们把她们当做大人一样,平等对待,也是由于自己要负担学费,因此作什么决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平时也是省吃俭用,艰苦朴素,养成了独立自主的习惯,仿佛没有什么困难能吓倒她们。现在我的两个女儿都是工程师,小女儿也是用同样的办法取得本科双学历,这是我的一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强者的责任——Akira,女学生
有人说与父母订立借款合同上大学会伤及感情,但这不是感情的问题,而是责任的问题。
依赖父母上学,是没有责任心的子女。父母把子女养育成人,子女应该对年迈的父母及家庭有一份责任感。因此,为证实自己的实力,让自己更有自信,与父母订立借款合同上大学,不但不会伤及感情,而且也表明了一份孝心。
强者是不会轻易言败的,只有真正的勇士才会勇于挑起肩上的重任。此时,这并不是一张小小的借款单,而是面对未来与父母许下的承诺。向父母证明在这激烈竞争的社会里,自己能够站稳一席之地,从中学会做战士的尊严。
给亲情留点儿净土——潇湘子,男,46岁,自由撰稿人
有一首诗写道:“以点为圆心/以X为半径/画圆/这是几何;以儿女为圆心/以心血为半径/画圆/这就是母爱。”像这样的养育之恩,做儿女的终生都难以报答,又如何能靠一纸合同、一把钞票就能抵偿?
说到出资供子女上学,应该是,父母若有这个能力,子女又确实是这方面的材料,做父母的当然会全力以赴,甚至还会紧衣缩食、省吃俭用地打心眼儿里成其好事;而如果父母供不起,做儿女的也没有理由怨恨,甚至还应帮父母分担忧愁。
不如签订“感情契约”——红楫轩,男,20岁,学生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周围的同学虽然有家庭困难的,但提到向父母借钱上大学还从未听说。一般家庭的这种问题通过“感情”就能够摆平。“借”必然是双方划清了资产的界限,而这种界限存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不适合的。子女成长过程中的衣食住行无不依赖于父母,如果真用金钱去衡量,这笔债应该怎样去偿还?随着父母年纪的增大,他们需要子女的赡养。可以设想,子女在将来用心孝顺父母的同时,父母时不时出示这张借条,必然会影响两代之间的感情,因为子女会看到同龄人的家庭没有这种情况,而自己的父母却与自己分得这样清……这便是产生家庭危机的隐患。即便是父母通过一些手段把钱要了回来,但亲情却因此而缩水了。“赡养”是一个充满人性化的词,不要因为金钱的问题把它的含义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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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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