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后,女生瑶瑶再次捧起了书本。因为没有收到专业课成绩通知单,使她失去了参加艺术类高考文化课考试的机会。瑶瑶说,目前自己只想着继续学习。
瑶瑶今年19岁,今年4月,她持安徽省霍山县第二中学出具的证明,报名参加本年度的艺术类考试专业课考试。考试结束后,她一边复习,一边等待着专业课成绩单(因为参加艺术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先通过专业课考试,然后持专业课成绩单报名)。到了4月底,其他参加艺术类考试的同学都收到了成绩单,她的却未来。5月10日是文化课报名的日子,依旧没等到成绩单的瑶瑶心灰意冷,竟离家出走。瑶瑶的父亲在女儿出走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霍山县邮政局去查了一下,结果发现,成绩单4月26日就送到了霍山二中,再到二中打听,得知成绩单的确到了该校,并已被另一名同学取走了。6月11日,心情平复的瑶瑶回到了家,但此时已过了文化课报考日期。
瑶瑶的父亲说,女儿没能参加考试,错在学校。他认为,女儿手持霍山二中的证明,就意味着她是以霍山二中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的,因此,她的成绩单就应该寄到霍山二中,二中也有义务替其妥善保管。结果,学校却把她的成绩单丢失了,最终致使瑶瑶失去了参加考试的机会。
霍山二中则称,此事应由霍山县邮政局、瑶瑶和取走瑶瑶成绩单的那位同学共同承担责任。学校认为,邮政局没有按学校的规定,把成绩单交给收发室的人员而是交给门卫签收,程序上不符合规定;瑶瑶是二中2001年毕业的学生,在未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的通讯地址填写成霍山二中,是造成成绩单无法送达的主要原因;瑶瑶的同学擅自取走了成绩单,最终致使瑶瑶没有收到,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校方还认为,没收到成绩单,并非必然影响文化课的报考,只是瑶瑶没有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已。
瑶瑶选择了上诉,据悉霍山县法院已经对此案作了审理。瑶瑶说,最终选择打官司,只是为了借助法律讨一个说法,就她自己而言,还将努力学习,求学虽然遭遇了挫折,但她求学的决心不会变。(郑刚 许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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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因素”导致考生权利受损——也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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