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教育】教师队伍告别组装——关注《民办教育促进法》(三)
|
08月12日 14:21
|
|
|
《中国青年报》张双武报道:隔着两张办公桌,47岁的钟华平静地接受着记者的采访。
突然,她离开坐椅,“腾”地一下走到记者面前,语气急促地说:“自从我1993年踏上民办高等教育的创业路程之日起,晋升更高一级职称似乎就成了一种奢望。这对于有31年教育工作经历的我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1993年,钟华受北京市政府文教办派遣,参与北京市第一家中外合作办学民办高校——北京美语学院的创办工作,现担任该院常务副院长。
9年来,钟华与美语学院的全体员工一道,把学校的规模从102个在校生发展到今天2850个全日制学生,并先后荣获北京市教委授予的“优良学校”、“首批合格学校”等称号。
钟华说:“从实际来看,我一直在从事这所民办高校的管理工作,如果不能参加高校的职称评定,那么该参加什么系列的职称评定?我已在教育岗位上工作了31年,不可能再转行干其他工作了,如果我不能参加教育职称评定,这就意味着我将终生不能评职称,我认为这样既不正确也不公平。”
同样感到不公平的还有成立于1983年的北京培黎大学。目前培黎的教师都是从邻近的公立高校聘来的,多数是退休职工。
从资金到教师,从教师到学生,民办高校都带有“组装”的痕迹,这种先天不足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的混乱。自民办学校恢复和发展以来,退休教师一直是民办学校的一道风景,构成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主力。有人甚至感叹:“民办教育,夕阳事业。”
那么,民办学校的教师究竟拥有哪些权利?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十条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但事实上,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在法律地位上并没有真正平等。现实与法律的要求有相当差距。现实是,当公办学校的教师一旦跨进民办学校的大门,就意味着他(她)扔掉了“铁饭碗”、扔掉了“稳定”,也意味着其职业生涯发生了质的变化。
据资料显示,不少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存在着如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离退休教师、兼职教师比例高,教师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四金”(养老金、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不到位等问题。
有专家指出,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很多,其中体制不顺是关键。
在观念层面上,有些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认为,公办学校是自己的,民办学校是别人的;民办学校只能是公办学校的补充,发展民办教育应以不构成对公办学校威胁为前提。个别领导甚至认为,民办学校是手心里的蚂蚁,“要它生它就生,要它死它就死。”
从资源的限制来看,教师的资源总是有限的,如果民办学校进了一个教师,那么公办学校就相应地少了一个教师。
制度设置上的缺陷,也阻碍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的可能。
一些民办学校的主管机构,对民办教师在晋级、评优、职称评定以及进修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着厚公办、薄民办的现象。有校长发牢骚说:“每年评选优秀教师园丁奖等,讲起来公办民办是一样的,实际上民办学校是没有份的,从来就没有名额,你就是把材料送上去也评不上。”
既然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中离退休人员比例太高,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引进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呢?武汉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李斌成说:“编制是只拦路虎。”
据介绍,由于民办学校几乎没有自己的编制,所以民办学校的教师编制,最多的是挂靠在公办学校,部分挂靠在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才交流中心。民办学校的教师编制究竟应该挂靠在哪儿,目前尚无定论。如果长期挂靠在公办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等于把最敏感的师资编制问题纳入到公办学校教师体制中,这样势必使民办学校的性质更难以确定。挂靠在交流中心,理论讲合情合理,但由于现阶段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使这批教师心存疑虑,一旦民办学校不办了,他们算什么呢?又到哪里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
民办学校由于没有教师编制,从社会上招聘的教师又无处挂靠,因而,他们很难吸引到应届大学毕业生加盟,大多数学校便只能靠借用公办学校的教师维持。
为了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其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的实现,针对当前民办教育的师资现状,拟议中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是这样规定的:“民办学校的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学生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教职工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应当连续计算教龄和工龄。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
业内人士指出,办好一所学校,除了物的投入外,更重要的是人的投入。对于政府来说,只有制定有利于民办学校发展的师资政策,才能最终实现教师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促进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
|
|
责编:曲歌 来源:中国青年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