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3月17日 10:28 来源:
新京报消息:
多位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取消经济适用房业界意见不一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提议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以解决大多数底层群众的居住问题。综合各方意见,加大廉租房建设已成共识。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不少政协委员提议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利用有效资源,解决大多数底层群众的居住问题。尽管在是否取消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上,业内还有分歧,不过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已经成为业内共识。
事实上,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建设都是近几年的事情。现在,很多地方的经济适用房逐步发展起来,解决了一部分较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但同时也带来了“权力寻租”、炒卖房号等一系列问题。
不少有住房需求的人,尤其是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底层群众,其住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因此,廉租房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今年年初,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有官员就表示,“2006年将以建设廉租房为重点”。这或者是一个信号。
廉租房更适合贫困人群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番禺祈福新村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彭磷基称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广州番禺祈福新村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彭磷基关于“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的提案格外引人注意。
现状:经济适用房耗地量大,政府压力大
彭磷基表示,经济适用房制度在中国推行了10年,虽然圆了一部分中低收入者的购房梦,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政府要不断地消耗土地去建经济适用房,政府的压力很大。而如果通过廉租房来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一次性使用一定数量的土地就够了。
而且廉租房不管住户怎么变,产权都在政府手里,可以反复使用,一部分比较贫穷的租住者富起来之后,要搬出去买房子,这样下一批比较穷困的人就能搬进来,能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
彭磷基认为,目前从理论层面上看,解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提供租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其中最经济、最公平、最能满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制度是廉租房。
原因:廉租房更适宜贫困人群及所有城市
彭磷基坚持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廉租房不需要大规模改造。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卖,可以长期不断地解决城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
二是相对租房补贴来说,廉租房适用于所有城市。对于上海、北京和广州等城市来说,房价和租金比较高,上涨的速度比较快,仅靠租房补贴将使政府处于被动地位。
三是相对经济适用房来说,廉租房更适宜贫困人群。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会比市场上的价格低25%-30%,但对真正穷困的人群来说,他们也买不起。
此外,对于廉租房的建设,彭磷基认为,廉租房应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建造,但应该分散建设。因为如果集中建设,可能给承租人带来工作、小孩上学、照顾老人等诸多不便之处。同时政府应该建立长效监督体系,对申请资格、审批条件加强监控,并定期复查,以制度、法规来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取消经济适用房
针对经济适用房流入投资者手中,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建议
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张皎也提出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的建议。
弊病:政府优惠流入开发商口袋
张皎认为,政府为鼓励开发商开发经济适用房,给予了一些优惠政策,如免除很多税费等等,这些优惠实际上给了开发商,低收入者并没有享受到。
并且,在目前社会诚信系统尚未健全的条件下,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等材料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导致经济适用房大量流入了实际上并不缺房、着眼其升值潜力的投资者手中,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措施:严格管理、监督承租人资格
张皎认为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才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的根本途径。政府应按市场运作,把给开发商的“暗贴”,拿回自己手中,用于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让低收入人群以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承租廉租房。当居住者的收入超过承租标准就必须搬出,这样也可以增加居住者的流动性。
对于廉租房的建设,张皎认为,廉租房面积应控制在60-70平方米之间,既可以限制高收入者购买,又可以降低建造成本;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一定要公示,对造假者一经发现,永远取消其对廉租房的承租资格;建立廉租房租赁管理机构和廉租房监督委员会相分离的制度,前者负责租住者的资格认定和日常管理,后者负责监督管理机构和承租者的违法行为查处。
■在线访谈
要严查经济适用房购买者
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表示
日前,在本报与搜狐合作举办的“在线房价论坛”上,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等都对廉租房的建设提出了不同看法。
郭松海表示,当前我国的住房体系应该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应该对低收入家庭进一步实施廉租制度,培育租赁市场。要加强对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的审查,完善家庭收入的评估体系和监察体系。
郭松海建议,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各地应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明确各地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界限,制定实施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和公示的核实制度,要明确审批单位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骗购经济适用房的,应处以高额罚款及行政制裁。
应开辟中低价住房租赁通道。郭松海建议,政府应开辟中低价住房租赁通道,减少各类住房入市的政策障碍,通过修改规章进一步消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的政策障碍,使中低收入家庭包括动拆迁居民都可以优先选择房屋租赁。
完善郊区市政增加低价房
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建议
张宝全认为,靠市场道德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这是很荒唐的。发展经济,加大社会保障体系,才是根本之道。
张宝全表示,低收入人群居住问题的解决,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提出来以后不应该要求市场或者完全让市场来做到,因为资本一定是追求利润的。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拿出政府的政治资源,包括资金资源。比如在郊区县应建中低收入群体居住房屋,同时应考虑配套设施建设。
因为北京并不是没有两三千元的房子,例如怀柔的房子就一千多元钱,好的房子才两千多元钱,房子是便宜,但是居住成本太高。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市政投入,完善城市功能,使周边的房屋迅速进入消费范围。
对于廉租房的建设,张宝全认为,廉租房既可以建,也可以去买。比如像北京很多二手房,政府完全可以买下来。廉租房就是由政府资助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不能站在市场角度来衡量,而是应当根据国家的财力、社会的力量和中低收入者的数量,用一种标准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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