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1月15日 10:52 来源:
日前,审计署署长李金华宣布了2006年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重点,住房公积金被列为今年的审计重点之一。
实际上,在2005年12月26日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署已经确定了2006年四项工作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强对商业银行基层分支机构的审计、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其中,对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审计,便是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五项主要内容之一。
结束无监管状态
据审计署内部人士介绍,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大部分内容,都放在对2006年审计工作的方向和思路的把握上,但是暂未明确具体的审计对象。
“对住房公积金审计工作在2005年已经开始,这一年的审计对象分别是内蒙古和四川的一个城市。”上述人士透露。今年锁定住房公积金为重点审计内容,但是审计署也没有全面撒网,而是将选择部分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计。审计对象选定的标准,首先是已经有暴露问题的城市,其次是公积金总量较大的城市。
据了解,每年重点审计工作开展之前,都要做大量的前期审计,经批准后才开始根据审计项目工作程序,制订审计工作方案,这一过程较为复杂。以去年审计的两个城市为例,审计工作从5月份到现场审计,一直持续到12月底才向上级提交审计报告。
尽管今年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还未展开,审计署对于这项工作的思路已经显露出来。
事实是,不仅仅因为公积金中心是“管钱的部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它还处于无监管状态。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在中央一级的监管部门是建设部、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在地方一级向当地政府和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这种多头监管的制度,使得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处于“无人管理,无人为其风险承担责任”的状态。“案件频发的关键在于监管缺失,之所以监管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错误定位造成的。”
汪利娜认为,住房公积金本身是一种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负责公积金的归集、保值和增值,具体金融业务(贷款、结算、开立账户、交存和归还)委托银行办理。但在很多地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贷款发放,实际上都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扮演着金融机构的角色。
正是这种定位,造成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管理运用上出现“行政化”倾向,把广大储户的储备资金当作“准政府资金”进行运用。加上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致使“内部人控制”和“寻租”现象严重。从这个意义上讲,公积金被挪用绝非偶然,而是现行制度缺漏使然。
近年来,随着湖南衡阳住房公积金案件浮出水面,广东佛山、湖南郴州等地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案件也被相继曝光。频发的住房公积金案件,更是为公积金制度敲响了警钟。
审计数据也在显示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其他漏洞。2005年9月28日,审计署发布2005年第3号审计结果公告,其中国土资源部住房公积金预算编报与实际执行差距太大,结余1.12亿元;国资委管理的30多家单位,累计多报领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预算资金906.12万元。由于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税,部分单位、公司利用住房公积金避税,也存在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过高的情况。
在央视一档节目中,李金华在回答主持人提问时表示,开展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是未来工作的重点之一。在效益审计成为审计工作新的关键词后,除了由于制度漏洞导致的违规操作、挪用资金问题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显然也是审计署关注的重点内容。李金华表示,审计并不仅是要揭露案件,更重要的是促成整改,加强管理。
公积金乱象
2005年8月,在央行《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指出了目前住房公积金运作中存在的两大主要问题,一是公积金贷款有额度限制,一般较难申请,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房的效果不明显;第二是公积金资金运用收益的归属需要明确。
央行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6138.5万人,占在岗职工人数的58.4%。除去贷款和购买国债外,全国仍有沉淀资金2086.3亿元。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李持缨表示,在很多地区,住房公积金由于使用效率不高,存放银行的利息收益在支付公积金存款利息后,不足以支付管理费用,从而出现收益“倒挂”,给公积金中心造成了资金回报率压力。这是大量公积金资金用于购买国债的根本原因。
在使用公积金购买国债的过程中,由于公积金中心在债券市场上没有交易席位,只能委托证券公司进行交易,因此在债券市场上出现的是证券公司的名字。部分证券公司违规操作,将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国债进行质押贷款,有的甚至直接挪用,这造成了住房公积金案件频发。
李持缨指出,这一制度亟待改进,如果在债券市场上,住房公积金中心能够拥有交易席位,那么所购国债就能明确是由公积金中心购买。按照规定,公积金中心所持国债不得进行质押贷款,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了公积金被挪用,出现资金损失的风险。
李持缨介绍说:“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非常高,现在发放贷款所占资金总额比例,基本上达到了建设部规定的80%上限。”截至2005年11月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29万笔贷款,贷款总额600亿元左右。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采取自行归集、自行放款制度,承诺最快20天发放贷款,此外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自由还款制度,即对超过最低还款额的提前还款,公积金中心不予以罚息等惩罚措施。以上种种制度保障,使得市民对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热情较高。
一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跟该市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需求状况密切相关,同时也跟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鼓励政策有关。在其他城市就很难达到北京的使用率,即便是在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也出现了上百亿住房公积金“沉淀”的现象。
阻碍住房公积金发挥作用的,还有商业银行与房地产开发商。银行信贷部门人士表示,公积金贷款对于银行而言是中间业务,银行只是收取每笔贷款每月5元的“手续费”,业务收益远低于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对此缺乏热情。因为属于政策性贷款,做公积金贷款的都是国有银行。由于公积金贷款手续相对复杂,放款时间长,很多开发商选择楼盘不能采取公积金贷款。(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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