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消息:
先进制造业跻身八项重点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明确,今后将凸显发展以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等八项重点。同时下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规定,鼓励发展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限制别墅、高尔夫球场等房地产项目。
我八项重点包括: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最新提法此次备受关注。《规定》提出,发展先进制造业,首先要振兴装备制造业,依托重点建设工程、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
重点要在高效清洁发电和输变电、大型石油化工、先进适用运输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控制、集成电路设备、先进动力装备、节能降耗装备等领域实现突破,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
其次,着力调整原材料工业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例如,支持发展冷轧薄板、冷轧硅钢片、高浓度磷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乙烯、精细化工、高性能差别化纤维。促进炼油、乙烯、钢铁、水泥、造纸向基地化和大型化发展。加强铁、铜、铝等重要资源的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地质储量,实行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
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
《规定》指出,今后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支持开发重大产业技术,制定重要技术标准,构建自主创新的技术基础,加快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要按照产业聚集、规模化发展和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大力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产业,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尤其是集成电路、软件等核心产业,重点培育数字化音视频、新一代移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信息产业群,推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另外,要重点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等生物产业;加快发展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推进民用飞机、航空发动机及机载系统的开发和产业化,进一步发展民用航天技术和卫星技术;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支持开发具有技术特色以及可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光电子材料、高性能结构和新型特种功能材料等产品。
区别对待三类投资项目
此次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包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涉及农业、水利、煤炭、电力、交通、信息产业、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机械、轻纺、服务业、环境和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等20多个行业。其中,鼓励类539条,限制类190条,淘汰类399条。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对三类投资项目要区别对待。支持鼓励类投资项目发展,实施相关优惠政策,例如,继续免征进口自用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严令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等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类项目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除禁止投资以外,还要对现有存量进行限期淘汰。在淘汰期内,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可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表示,《产业指导目录》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将来根据产业发展的情况,我们会适时调整,初步考虑是每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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