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消息:8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在“注册会计师国际研讨会”上指出,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时不得蓄意侵害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如果后任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对象存在重大错报,应当提请审计客户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审计客户安排三方会谈。
同时,陈毓圭指出,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应当公平地反映为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的价值。为制止会计师事务所低价竞争和支付佣金情况的发生,中注协要求,如果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工作质量不会受到损害,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守执业准则和质量控制程序。
同时,除法规允许外,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以收费方式提供鉴证业务,收费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也不得因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李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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