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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警惕新农村建设中的破坏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09日 12:54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特别警惕两种隐性破坏,即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近日,在长兴召开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编纂工作会议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等专家提出了这样的警告。(《浙江日报》4月8日)

  进行新农村建设,对农村进行改造,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让人难以释怀的是,“由于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在农村,文化的多样性也在农村,如果建设不当,很容易对其造成破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在开发利用的名义下进行的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对原生态的乡村,按照现代人的审美口味加以改造,传统的民间手工技艺,被大量机械性复制,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繁荣了这个项目,其实是对文化遗产的一种极大伤害。” 旧的村子拆掉了,新的村子出现了,承载这个村庄历史文化记忆的载体也随之灰飞烟灭了。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农村里原生态的赶集、庙会等传统,正随着建设的深入在慢慢流逝。

  有一个问题,必须首先搞清楚。为什么提新农村建设,而不是新城市建设?既然是新农村建设,建设的重点就应该还是农村,应该立足日前农村的实际,就应该从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入手,时时处处体现农村的特点,保留住农村固有的优良传统,而不要总是拿城市的东西来生搬硬套。不能建起一个新村,破坏一片原生态。保护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中,必须十分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要知道,破坏起来就是一瞬之间,但要恢复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新农村建设并非都要“拆旧建新”。大拆大建,非但会使各类保护遭到破坏,更会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还会丧失农村特有的风貌,切断农村的传统文脉,阻断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新农村建设应实事求是,不能耽于修马路、盖别墅等浅层次的建设,不能满足于整齐划一的住宅建筑模式。建设要量力而行,不能盲目求大求全,不能不顾农民的承受能力搞花架子,尤其要防备不当建设破坏农村的原生态。只见新房子,不见新农村,那种不具备条件就盲目上马的工程改造,是典型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不是新农村建设。而要破除不正确的政绩观,目前务必加强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建设,要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存在的任期政绩问题。

  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所有乡村走向雷同,也不是克隆城市的发展模式,更不是失去地域的、文化的、传统的、多样化的特色。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注意保护传统、文化和生态,保持特色、个性和魅力,关键是要从实际出发,要追求自然与和谐,保留自身发展历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应是能延伸历史文脉的,保护长期发展中形成的固有特色;应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的提高为目的,繁荣和发展农村的经济、文化和生活;要注重保护性的高水平建设,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从群众的集体利益和生活便利出发,能让老百姓满意,让老百姓享受实惠。现阶段,只是新农村建设的起步阶段,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千万不能操之过急。建设新农村,最重要的是要使整个农村的经济社会得到大的发展,使全体农民共享经济社会进步的胜利果实,是要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自身素质,让农民看得起病、读得起书,让农民安心地生活、自由地发展,增强农民自身的发展能力。当然,这需要政府的科学规划,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需要农民自身的积极参与。 (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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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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