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03日 14:14 来源:
四月的北京,已是春暖花开,各大公园里的人们正在享受着阳光和惬意。而在朝阳区的望京社区内,来自甘肃的农民工张旭明一家却在为自己今后的居所发愁。由于施工拆迁,他们春节后栖身了1个多月的简易房已被推土机夷为平地。(4月2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多,外出务工的农民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目前我国有1亿多农民在城市里打工。近年来,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城市住房问题日益突出,尤其对远离故土、游走在城市边缘的过客、城市中最低收入的人群――农民工的居住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尽管近几年,全国各地在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根据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民工在城市居住问题上的矛盾还十分突出,有相当多的农民工居住的地方拥挤不堪,缺乏必要的卫生等设施,甚至连基本的通风、透光条件都没有,在火灾、流行病预防等方面也存在严重隐患。在一些城市,农民工为了生存,不得不自发聚居的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而这些地方多是违章建筑,且公共设施不足,环境很差。但愿这个问题能引起了各地政府的重视。正如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巡视员郭玮深所说:“解决好农民工住房问题,不仅直接关系1亿多农民工的生活改善,而且对城市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不仅在城市工作,而且在城市消费、纳税,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不仅是城市政府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拥有自己的安居之处,既是千百年来“天下寒士”的梦想,更是现代社会人的基本生存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最终选择在城市居住,这也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因此,对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要早考虑、早解决,争取主动。只有让农民工在城里安居,才谈得上他们在城里乐业。
值得高兴的是,近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要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要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为此,首先是输入地政府要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增加公共财政支出,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其次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集约利用土地。要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房。
正如一位企业老板所讲:“建了民工楼,招工不用愁。”农民工有了比较稳定的居所,生活便利,子女上学方便,各方面的社会服务有保证。对企业来讲,员工上班近而且准时,这使一些劳动密集尤其是纺织、服装企业大大受益。同时,农民工集中居住,还解决了农民工散居地区治安和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推动了城镇文明建设。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但愿城市管理者和广大用人单位,能换位思考,真心关爱农民工,让农民工在城里也能安居。(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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