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3月29日 14:20 来源:
工资、就业、培训、户口、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子女上学……《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回答了当前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切身的利益问题,为2亿农民工带来新的希望和欣喜,被农民工誉为“春风文件”。(3月28日《新华网》)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多年以来,农民工用自己特殊的方式奋斗在城市的边缘,用汗水和努力追求着自己的希望和梦想,并且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尽管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在工资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既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纠纷,还会影响建设和谐社会步伐、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因此,期盼刚出台“春风文件”能成为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
如何让“春风文件”真正成为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呢?首先要贯彻落实“三个坚持”和“三个建立”。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三个建立”,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只有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和实现“三个建立”,才能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才能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才能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
其次要公平对待农民工,杜绝一切歧视行为。《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公平对待每一位农民工,要使所有进城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一样享有平等待遇和权益。要合理引导,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鼓励农民工在当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着力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既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又防止大量农民工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这既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再次要不断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事关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民工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也是他们就业后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多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已经颁布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但愿各地各部门以《若干意见》为指导,不断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不断强化企业和用人单位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必须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履行告知义务,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
但愿“春风文件”能带来“春风行为”,能让广大农民工享受“春天般温暖”。(作者:大别山小银子)
责编: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