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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两会]陕西省最高法:两"底线"保司法公证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3月12日 13:43 来源:CCTV.com
    专题:和央视记者“跑”两会
    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郭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河

  CCTV.com消息(记者 马芳):3月11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人大代表们分团审议了“两高”报告。会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郭海和副院长黄河一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赵院长在接受采访时说,“两高”工作报告是两个好报告,语言很平实,工作很扎实,实事求是的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对于06年工作的安排部署也很科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着党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来安排部署的“两高”工作,发挥“两高”职能,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他举例说,“两高”在今年的工作安排里面突出的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了工作安排的重点,同时也在建立创新型国家方面加大了工作的分量。

  当记者问及两位院长从他们个人的角度最关注哪方面工作时,赵院长说,最关注的就是和谐社会的建立。例如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大对犯罪的惩罚力度,“两高”在安排今年工作的时候第一位就是这个工作;另外“两高”都有一个定分执政的问题,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也就是加强民商事案件的审理问题,定分执政。不仅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还解决由此引起的矛盾和纠纷,达到定分执政,促进社会向前发展。

  结合陕西省司法工作的具体实际,两位院长都表示,平时在工作中他们最重视的就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既要达到维护社会稳定、惩治犯罪,也要做好司法领域里面的安全保护工作,尤其在死刑案件上绝对不允许发生错判,不能出现错杀人的案件,两位院长特意强调,这是最低的底线。要想做到这一点,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就要注重证据,必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认真进行证据的采信,以此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作为最高法院,拥有死刑复核权,如果错杀一个无辜的人无法向社会和家庭、向党和人民交代。除此之外,陕西省高级法院工作还有一个底线,那就是在法官队伍中不能出现贪赃枉法、受贿等刑事犯罪现象。也就是说要提高法官的素质和觉悟。

  提到目前我国法律存在的问题,赵院长说,大的法都有了,在法律互相配套上还有待完善,有些问题规定比较原则性,具体操作性有所欠缺。比如刑法,法官对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裁量权幅度太大,比如贪污罪,贪污4万,被判一年和四年的可能性都存在,因此就有可能出现同样案情因为地方宽严不同而导致判决不同的情况。因此赵院长呼吁,法律应尽可能制定很具体的标准,这样才可以保证国内的法治统一。另外赵院长还提到了法律条文应该相互协调修改,避免新旧法律冲突,也可以确保法官在审判的时候有法可依。

  两位院长还提到,提高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也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比如有的百姓没有举证意识,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了,但没有自己获取证据的意识,就有可能在打官司时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也给法院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扎扎实实进行普法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

  这次来开两会,两位院长也都带来了自己的议案。赵院长提出的是法官的断层问题。他说,法官中西部断层很严重,司法资格实行以后很多人没有司法资格,任命不成法官,基层法院组不成合议厅,有司法资格的人因为基层条件很差,待遇很低,很艰苦又不愿意去,宁可做律师也不当法官。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加大中央财政投入改善基层的办公条件和法官待遇来解决。赵院长说,东西部法官都履行法律赋予他同样的职责,待遇就应该相同,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经费标准,使各地不再存在很大差别。

责编: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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