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3月11日 12:42 来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惠及农民的好政策。”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刘荣喜用“深受鼓舞”描述了自己的感受。在他看来,随着这项重大政策的推进,亿万农民将看到一幅更加美好的乡村风景。笔者理解刘荣喜代表话的意思就是,要通过新农村建设,让广大群众感到生活有奔头。那用什么保证让群众感到生活有奔头呢?
首先要增强政策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党的政策是党的生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是关于“三农”理论的重大创新。各级党员干部要应认真学习和全面理解党在农村的政策,确保在新农村建设中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打折扣、不走样;要向农民群众正确地宣传好、解释好各项政策,使之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结合农村实际贯彻好落实好政策,防止绝对化;各级党员干部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政策,要求农民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
其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本领。“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致富,产业发展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基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经济发展内在规律的要求,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富裕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有基础。因此,要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把农民的持续稳定增收建立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而素质不高、创业能力不强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源之一。中央提出,要“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这就要求各级政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面向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广大适龄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同时要通过教育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带领农民发展经济,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树立市场观念,了解市场变化,善于用政策和市场信息引导农民进行生产经营。要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的事,为农民发展经济创造条件。
再次要增强群众观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于人民,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农村工作中坚持群众观点,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党的性质和宗旨也要求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党的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践证明: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是抽象、空洞的道理,要通过我们共产党人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全部具体实践体现出来。人民群众并不仅看你说些什么,更重要的是看你为他们做些什么。那种摆花架子专给上级领导看的“形象工程”,那种只求短期效果,不计长远利益的“任期工程”,那种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扰民工程”都是人民群众不愿看到的,也是必须禁止。我们的党员干部只有坚持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最关心的“小事”入手,我们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赞同和拥护;只有切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和支持;只有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凡涉及群众的自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才会不断得到提高。只有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都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上,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作者: 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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