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28日 14:23 来源:
新华社26日受权全文播发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办法》规定了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七种情况,指出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并应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新华网2月26日消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的建设和对党的干部的管理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担负领导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使命,责任重大,群众关注。他们能否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党章》,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正确行使权力,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影响一个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影响党的威信和形象,必须从严要求,强化监督,以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和健康成长。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既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又是及时发现和调查处理已经发生的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力,是导致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效防治腐败,需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对党的干部的管理、监督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条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以及《中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为干部的管理、监督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填补了重要的空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近几年,由于我们对干部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力,导致腐败问题滋生蔓延,严重损害了党的威信和形象,广大人民群众极不满意。从已经揭发和处理的各种腐败案件来看,既有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田凤山、侯伍杰等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也有厅局级、处级和科级等领导干部,呈现的特点是犯罪金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智能化和隐蔽,而其共同的特点就是权钱交易。据统计,十六大以来,全国共有三万余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一百多人,县(处)级干部两千多人。显示我党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形势十分严峻。
邓小平同志指出,干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人”。领导干部人才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培养一位党的领导干部都要花费很大的心血。建设一支高素质、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队伍,是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标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保证。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各种诱惑面前他们也不免发生动摇和变化甚至各种错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进行述职述廉,就是在干部不良倾向的露头时,由组织出面及早的提醒和“打招呼”,把问题消灭在萌芽时期,防患于未然,这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大爱护。
另外,我们党还要进一步探索领导干部主动找组织汇报“问题”的宽松机制,建立健全保护领导干部的“防火墙”,提高领导干部预防“病毒”侵蚀的能力。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无疑是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作者:晨曦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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