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了望》周刊文章称,即便经过几次清理,中国行政事业性收费仍存在收费秩序混乱、收费审批随意性大等问题。有专家指出,当前国家机关亟待彻底破除利益樊笼,深入推进收费管理体制改革。文章说,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年半以来,各地开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卓有成效,但由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不肯放权让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仍存在五大方面的问题。 (2月17日央视国际)
这五大方面的问题分别是,收费总额过大、乱收费现象仍然严重、收费审批随意性大,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导致收费增加以及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笔者认为 要釜底抽薪,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事业收费的乱象,关键靠程序公开和统一扎口。
首先,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得再随意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这一条应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审批权上收一级严格控制新增收费项目,原则上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混状况乱未有根本性改观之前,冻结新的审批,谁违反谁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对于原有的收费项目,各地发改委与价格管理部门应“回头望”,该清理的坚决清理,能够“费改税”的应会同税务部门一起拿出意见,报国务院研究确定。原则上属于国家法律授权强制征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费项一律并入税收制度,不再单设收费项目。保留的只是那些改革转型期内过渡性和已列入定型事业格局的公益性收费项目。
其次,根据政务公开的原则,所有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一律进入政务大厅,除现场执法特殊情形的处罚征收部分,由当事人在就近银行缴纳外,其余的收费全程均通过统一的柜面式收费窗口完成。各地应将收费标准、程序、范围等通过电子触摸屏予以公开,属于季节性收费或非稳定性收费的一律通过当地媒体提前告知,凡没有公布合法批准文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缴,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征收部门负责。不仅如此,国家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统一相同业务、相同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应出现“地区差”和双重标准。在公开的措施中还应包括社会监督,将行政收费的测算、通知、变更、入库等程序,均置于人大代表和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之下,督促征收机关做到公正、公平,坚决杜绝随意性和人情费,并对征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与辅导,严格程序管理,对收费的入帐、缴库、票据的管理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杜绝出现多收乱收和挪用的现象。
第三,通过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各地可成立专门的收费管理机构,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扎口,归一个部门征收管理。借助于科学的管理手段,建立一套新型的收费网络平台与征收管理机制,探索收费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的新路子,特别是针对审批权这一块,集中显然比分散更有利于遏制多头审批、多头征收、重复征收的不良现状。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和价格、财政双重管理。业务部门逐级上报,收费立项审批以财政部门为主,收费标准审批以价格部门为主。实践证明,这种将收费审批人为分割的体制,弱化了政府对收费的管控。 而通过一个专业机构来统一征管,这样通过利益的调整,使原来属于各个不同部门的收费与原部门脱钩,行政机关一心一意抓执法与监管,心思从收费的利益驱动全部转移到强化行政职能上来,既能够提高行政效能,降低征收成本,又能够减少扯皮推诿,只收费不办事、乱收费乱办事的不良现象发生。
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到各行各业、基层农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行政收费是否依法、规范、公平、合理,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进程,乃至党风政风的改进和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只有依靠改革,真正做到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公开透明与统一扎口,才能彻底堵塞收费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让企业和群众缴得明明白白,心悦诚服,从而保障各级政府行政管理“机器”的正常运转。(作者: 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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