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3日 21:07 来源: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杨维汉)截至2006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历时8个月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任务。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一些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检察队伍形象进一步改观。
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确定了专项整改的重点部门和环节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确定重点整改的问题是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和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去年7月中旬和11月上旬两次派出调研督查组,分赴16个省(区)检察机关及其所属的54个地级院、89个县级院,就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据悉,针对查摆的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集中解决了一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庆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自侦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等多项执法检查活动。江苏省检察机关针对自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出了办理自侦案件全程录像、监视居住告知等措施。四川省检察机关对近三年来有执法过错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过错程度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规章制度: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做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切实维护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三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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