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2月02日 20:19 来源: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新华社评论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明年经济工作要点时强调,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在“十一五”规划起步之年,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关系明年经济建设全局,必须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内容十分丰富,涵义十分深刻,任务十分艰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是实现农业增收、农民增收。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对农村的持续投入和扶持,使农业和农村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采取综合措施,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加农民收入,既要从当前出发,采取尽快见效的具体增收措施;又要着眼于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支农政策落到实处。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适时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并制定了一系列支农具体政策措施。把中央确定的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就要着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三农”倾斜。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设施建设,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坚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机制。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重点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和土地征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激发农村活力。在实践中推进农村各方面制度的创新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历史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的关键之举,必须全力以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既要讲求科学谋长远,又要广大农民得实惠,抓好试点示范,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搞强迫命令;特别要防止那种好大喜功、形式主义的做法,坚决反对搞那些劳民伤财、干部务虚名而群众落实祸的“政绩”工程。要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坚实的基础上起步,在农民群众的广泛拥护中实现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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