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1日 19:09 来源: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今天称,政府采取的控制房价政策,重在规范和防止价格上涨过快。(见《中国青年报》10月21日)
为什么要防止房价上涨过快?为什么建设部面向全社会征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解决方案”的新闻受到了公众极大的关注?为什么公众房地产的暴利议论纷纷?为什么公众极大关注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什么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国刚教授说“中国老百姓要改变一个传统观念‘居者有其屋’即人人拥有私房”的观点受到了批驳?原因很简单, 让“居者有其屋”是社会公正和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往深层次上说,笔者以为,公众对房价、对低收入者住房的关注,反映着整个社会防止个人和社会脱节、断裂,防止社会的金字塔式结构逐渐演变为一种马拉松式结构的努力。我们知道,个人与社会的脱节、断裂主要表现为个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的现代化、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上。虽然社会大多数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的现代化具有同步性、同质性,但是由于发展的差异性,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也必然存在排斥性与非同步性的现象,超过一定程度就是断裂。在现阶段,我们可以明显看到,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和贫富差距的逐渐扩大,弱势群体抵抗风险的能力比较低,造成个人和社会脱节、断裂,使得社会的金字塔式结构逐渐演变为一种马拉松式结构。通俗地说,社会每跑一段,都会有人掉队,即被抛到社会结构之外,甚至成为社会结构之外的游离群体。
但是,一个社会决不单单是为那些能够适应某些竞争法则的成员而准备的,也决不限于那些能够适应它的成员在其中生存。任何人、任何群体、任何机构都无权将那些强者之外的社会成员排除在社会进程之外,弱势群体同样享有希望生活得更加美好的权利。因此,如何保护弱势群体――低收入者的利益?如何向弱势群体提供能满足他们需求的社会支持就成为政府、社会及每个公民所必须思考和行动的重要课题。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公平发展的权利,而作为社会群体之一的弱势群体如果被忽略的话,弱势群体的素质就不能提高,社会就不能全面进步,社会和人本身就得不到真正发展,和谐发展宗旨的实现将是不可能的。由于现代的市场经济可能伤害较低竞争能力者,并可能对他们的生活和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冲击,那么,保障“居者有其屋”就成为公正的必然要求,与其说公众在关注“居者有其屋”,关注房价,不如说公众在关注公正。
笔者以为,关注房价,关注“居者有其屋”,还牵涉到如何看待弱势群体这个根本性的问题。虽然在现代社会中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个人责任,但是现代社会的高连带性和高风险显然支持着社会责任观。这就是说,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承担起对其弱势公民的应有责任,不是歧视和排斥,也不是出于怜悯,而是把它视为一种责任,并成为制定和执行政策的价值基础。换句话说,政策必须以服务于弱势群体为本,而不是以对他们的管理为目标。
关注房价,关注“居者有其屋”,就是关注公正。而要回答公众的关注,就要从防止社会演变为马拉松式结构,从实现个体权利和幸福、公正开始! (作者: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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