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央视社区 | 网络电视直播 |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网友原创] 百姓讨还公道的背后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9月16日 17:12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据报道,2004年底山西盂县大贤煤矿发生爆炸,包括湖南桑植县12名打工者在内的33名矿工遇难。而这12名死者几乎每名死者的20万元赔偿金都要被湖南桑植县当地的法官黄某扣除掉4万元所谓的“法律服务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克扣霸占死者‘卖命钱’的勾当,打的竟是‘维权’幌子”。死者家属在讨还公道的道路上异常艰辛,地方部门互相推诿,直到家属进京上访事情才最终有了转机,湖南有关部门对事情进行了处理并发还被扣的赔偿金。

  这可谓是一桩典型的案子,暴露出了当地法院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也暴露出了地方政府部门的无能,而且并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利益着想,为人民办事。矿难,在中国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一种难以抹去的伤痛,领导们总是在强调抓“安全”,但在地方,这两个意义最简单不过的字为何总是抓不住?没有人希望有矿难,但矿难频发,几乎每次都引起全国关注,这不值得我们的深刻反思吗?

  要说发生了矿难,矿主方面总是要有赔偿的,据报道2004年11月30日山西省即明确规定矿难死亡者赔偿标准“最低20万”,但那个打着“维权”幌子的法官自称与煤矿方面进行了“艰难”谈判对方才同意将赔偿金由每人12万提高到20万,而他的“行为”属于“有偿服务”,应按20%的标准收费。要知道身为法官,就应当严格遵循《法官法》的规定,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官义务、做好本职工作,而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私利”,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该法官的这种行为,不可不谓是对法律的“无知”与违反,不可不谓是职业道德的沦丧。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种人能够当上法官?是谁纵容了这些人的违法行为,而让矿难死者的家属们流泪又无奈?一位家属这样对记者说:“想不到一些法官的心会这么黑,讨个公道这么难”。在法院系统内部,居然也没有人“察觉”或没有人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没有人依法将这种违法法官清除出法官队伍,可见法院系统的建设和对法官队伍的管理有多差,特别是在基层。直到事后,当地法院的纪检书记才站出来跟记者诉说“维权”的真相。该法院仅仅是将黄某清除出法官队伍,而不因此而加强自查自究,加强法院系统的建设和改革,这样的法官将来还很难免会出现。

  如果地方政府部门对百姓的切身诉求视而不见,或互相推诿,不如说是他们无能。这样的政府部门又如何能真正依法办事、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呢?让老百姓跑断腿而依然不能解决事情的部门绝不是好部门!另外所要指出的是,当黄法官扣钱的时候,其亲戚、当地的镇党委书记杨某等人站出来坚决不肯给死者家属发放扣掉的赔偿金,再后来“开恩”了依然扣留每户22600元,以其中的2600元作为干部们到山西善后的差旅费。这样的党员干部及其所作所为怎不让人见了寒心?

  事情过去了,但更应该留给社会更多的思考――到底如何才能使矿难不致频发?如何整肃我们的法官队伍?如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地方各项建设,推动政府部门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能和使命?在百姓讨还赔偿金与公道的背后,不应该出现更多的无奈与辛酸,而应该有更多的阳光照耀民心,应当正确积极维护好法律的尊严,推动政府各项使命的落实,最终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作者:广仔一―中国人要争气!)

  本栏目所载评论纯系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央视国际立场

  →→浏览原帖全文 发表不群高见

  →→进入"网评天下",发现更多话题!

责编:刘雅虹

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