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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评] 媒体发布虚假广告该当何罪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8月05日 13:26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日对外发布二季度广告监测情况公告。公告称,工商总局共检查报纸广告3497条次,发现严重违法广告1095条次,违法率为31.31%。共检查电视广告5267条次,发现严重违法447条次,严重违法率为8.49%。(新华网8月4日)

  闻此消息,不禁一惊,怎么报道揭露各种丑文,经常披露虚假广告的媒体自身也并不那么“纯洁”了,这到底怎么了?虚假广告让百姓头疼,恨之入骨,已经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见而愤怒,要喊要打,媒体怎能逆民心,要成为虚假广告的“帮凶”,冒天下之大不韪,要钱不要“脸面”,不要信誉了,要给自己“抹黑”?

  检查发现,违法广告的表现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药品广告中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根除、根治、治愈等;二是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治愈或者保证治愈;三是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以及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和形象。

  虚假广告,特别是虚假的药品广告,可谓是害人不浅呀,君不见有多少怀着能治好自己多年不愈之病的善良人们被其害的家破人亡,有多少梦想长高的孩子、有多少希望有一朝变美的少女被其弄的焦头烂额,遭受生理打击的同时又惨遭心理伤害?看着那些渴望病情好转的善良“病友们”,媒体怎么如此不负责地刊登那些虚假广告,让造孽者公然骗钱、骗财,纵容其逍遥法外呢?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媒体为了自己的广告创收便要将自己的“尊严”与“公信力”出卖么?

  真的希望,媒体在刊登广告时要自重、自律一些,不要搞“要钱不要命”的危险游戏,到时候会砸了自己的牌子,失去公众的信任,你得利了,广大的公众昨办,生命不如你的一些银子重要?作为舆论监督的媒体,平时义正严词般地报道社会丑态,呼吁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而却忽视了对自己的“检讨”与“批评”,自己“犯事”了不知又该当何罪呢?(作者:小米+步枪=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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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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