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6月27日 16:52 来源:
近日,听一些煤矿老板道苦:现在的煤矿安全监督机关派出的工作人员不懂行,一是派住煤矿的监察人员不懂行,有的连瓦斯检验仪器都不会使用;有的由于安全检查人员不懂行,无法断定整改的结果是否可靠,只敢发“停改通知”,不敢发“复工通知”;二是有的由于没有懂行的老师,煤矿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流于形式,甚至只有收费没有培训。听后不由让人吃惊:这是安全监督还是安全掩盖?
在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监察的过程中,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住到煤矿去,深入井下生产第一线,严格实施安全监督监察,这本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办法。但如果派住的监督人员不懂行,使煤矿安全监督拘泥于形式,不得实效,反而会弄巧成拙,不仅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反而还会搞出新的安全隐患来。在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就应该发“停改通知”,但不能由于检察机关的能力问题而不发“复工通知”,一直让人家停下去啊?如果煤矿业主等不起等不住,只好“违章”复工,出了安全事故,你检察机关也许能够脱责任,可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啊!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对煤矿采取安全监督管理措施的过程中,由于监督管理机关派了现场监督人员,发了“整改通知”,也进行了技术培训,还完全“记录在案”,如掩盖了产生出的安全隐患,一旦造成事实,他们就完全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但这样做的结果,更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种煤矿安全隐患被安全监督掩盖了的情况,多发生在老、边、少等贫困县区。因为这些地方很难招用到普通高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更何况编制还被已有的在职人员占满,原有的机关工作人员多数都是些在业务工作中“自学”了一些专业技术的,虽然有些人通过业余函授取得了文凭,但专业知识极其有限。而且由于县区所属煤矿一般规模不大,虽然发生安全事故的频率高,但一次性死伤人员的数量不大,很不容易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这又是一层掩盖!
人命关天!我们绝不能烧带血的煤,更不能要用人的生命换来地方经济一时的表象发展。针对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中央已经采取了大量的扎实有效的措施。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更应该把安全责任时刻牢记在心上,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尤其别让安全监督掩盖了煤矿安全隐患! (作者:黄草坪)
责编:张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