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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评] 城镇收入差距考量政府控制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6月21日 15:22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最高达10.7倍!昨天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发布的调查显示,相对于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同样已成为一条“鸿沟”。(见新华网6月19日)

  长期从事居民收入分配研究的顾严和杨宜勇两位专家表示,去年农民增收较快,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差距最明显的是江苏省,其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已高达10.7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倍以上。众所周知,合理、合法、适度的收入差距有利于社会发展,有利于发挥市场经济竞争和激励机制的作用。但是,不合理、不合法且不适度的收入差距就弊大于利了。政府既要保证收入差距的合理、合法和适度,又要控制非正常贫富差距的扩大以避免其危害,这是其肩负的重要职责。同时,我国政府涉足多数经济领域,既直接或间接进行经济经营活动,又是社会经济的规制者和管理者,所以,政府对贫富差距的扩大负有更加重要的职责,政府因素与收入分配问题有着极其密切的关联。

  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在地区、城乡、不同行业以及所有制之间呈现扩大趋势,集中体现为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日益增大的贫富差距。笔者以为,贫富差距过大集中表现了政府对贫富差距扩大的控制存在乏力现象,这不仅表现在政策法律缺位和执行乏力方面,而且表现在政府强化控制的负面效应方面。在政策缺位方面,改革开放初的“共富”政策在收入分配格局发生变化及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下没能及时向“共富”转变,导致了贫富差距扩大。税收和财政政策偏向城市、工业和国家垄断行业,轻视农村、农业和非垄断行业,导致城乡和行业间成员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同时政府在制约不合理收入、打击非法收入方面政策不完备,尤其对涉及政府权力的非正常收入的防范性政策法律欠完善,惩罚性政策法律内容空泛、力度不够。

  虽然政策缺位是控制乏力的重要表现,但政府对贫富差距的控制乏力主要不是因为政策法律供给的不足。因为,在当前大量政策和法律不断颁布实施且日益完备的情况下,分配不公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改善,贫富差距扩大势头仍然强劲。可见,关键的问题是政策法律的执行问题,如果政策执行乏力,那么再好的政策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难有控制贫富差距的切实效果。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为政策法律的供给受到社会公共事务的局限,不能超前进行政策法律建设,政策执行则受到政府组织、制度和机制的束缚,受到政府管理模式的制约,在本身存在弊端的行政体制和管理模式中,政策法律的有效执行必然会表现乏力。以传统模式下的政府控制方式来解决政府控制引发的负面问题,用产生负面效应的原因去消除负面效应肯定难以奏效。由此导致控制乏力问题依然存在,控制贫富差距的效果并不明显。为此,笔者以为,我们应该认识到,政府控制乏力的原因所在。要知道,贫富差距控制乏力与我国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的弊端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进行行政改革,完成政府管理模式转型才是最终解决贫富差距控制乏力问题的正确途径。 (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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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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