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逐步深化。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一个重要成果。多年来,通过实行这一基本制度,我们逐步消除了所有制结构不合理所造成的羁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面向未来,我们必须继续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同时要继续深化对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
深化认识,首先要深化对公有制为主体的认识。一是要正确理解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的含义,二是要正确理解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其中一个突出的方面,是要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们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国家队”。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骨干企业,对于坚持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们一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大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国有企业焕发青春和活力。
深化认识,还要深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伴随着解放思想的历程而不断发展,显示了强劲的活力。党的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继续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使之健康发展。面向未来,我们一定要在搞好国有企业的同时,继续解放思想,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辛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