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沈外
3月25日中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庭审结束,女方及婚介所媒人未出庭,该案择期宣判。庭上,被告人席某某哭了两次,坚称自己无罪。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席某某母亲郑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庭审开始时,因为儿子好长时间没见到家人,当时儿子情绪很激动,哭得很伤心。她提到,在最后的陈述环节,席某某称,“我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我没有(强奸吴某某),没有直接的证据能证明。”
此前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郑女士对该案部分认定情况存疑。她出具的刑事上诉书提到,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席某某)强行与女方(吴某某)发生性关系”与客观证据不符。她表示,席某某称二人有亲密接触,但无实质性性行为。
上诉书披露,2023年5月4日,警方在阳高县人民医院医生协助下对女方提取其阴道及内裤上的分泌物,女方称内裤“没有清洗过”。5月6日,女方在警方的带领下到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院诊疗手册显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5月19日,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部分内容显示“送检的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对此,郑女士对记者称,对于女方处女膜完整问题,检方解释有些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与处女膜形态有关。对于鉴定书称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检方未做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