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海关总署出台15项措施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 2025年01月06日 02:48:21
成都商报电子版 | 2025年01月06日 02:48:21
原标题:支持成都重庆等建设国际航空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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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围绕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筑牢国门安全屏障等四个方面,海关总署于1月5日公布出台支持新时代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15项措施。

  近年来,海关总署通过多项措施共同发力,推动西部地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外贸实现较快发展。2020年至2023年,西部地区进出口总值由2.96万亿元增至3.74万亿元,年均增长8.5%、高于同期全国1.2个百分点。据成都海关统计,2024年前11个月,西部地区进出口总值3.63万亿元,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同比增长8%,增速高出全国3.1个百分点。

  据介绍,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指导西部地区海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推动15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助力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合力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

  提升开放通道能级

  支持成都等地建设国际航空枢纽

  此次出台的支持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西部地区开放口岸建设,提升开放通道能级,释放开放平台动能,促进开放发展协同。具体措施包括:

  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按规定程序申请口岸开放或扩大开放,支持智慧口岸建设,丰富和完善口岸功能;探索创新江海联运、铁海联运等海关监管便利化措施,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支持成都、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在西部地区探索开展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等改革。

  支持西部地区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动力。海关总署出台的支持措施提出,支持西部地区优势产业扩大集群、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创新、边境贸易有序稳定。主要措施有:

  支持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传统产业企业进口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外企业申请开展“两头在外”(即:原料进口、生产国内、销售出口,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材料、销售市场均为国际市场)的高附加值保税维修业务;加大特色农食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推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酒类等优势特色产品扩大出口;支持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保税展示交易、融资租赁等新业态在西部地区落地;支持发展边境贸易,鼓励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

  支持更多海关改革举措

  优先在西部地区复制推广

  在口岸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海关总署提出着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企业服务质效,深化海关监管服务协作,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主要措施为:

  支持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口岸城市纳入海关总署牵头开展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试点城市之列,支持更多海关改革举措优先在西部地区复制推广;发挥“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机制作用,加强助企纾困个性化服务;高质量实施RCEP等自贸协定;加大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力度,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构建西部地区海关协作机制,强化西部地区海关协作,密切西部与中部、东部区域海关协作联动。

  另外,围绕筑牢国门生态生物安全防线,促进粮食、能矿资源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维护安全发展环境,海关总署推出了相关具体举措。

编辑:陈平丽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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