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记者 潘从武
□ 法治日报通讯员 罗玉
“白杏调解室”“幸福鸟调解室”“石榴籽调解室”“夕阳红调解室”……去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民法院依托“法院+N”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建成八大品牌调解室,引导工会、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更多解纷资源向纠纷前端汇聚,以诉前调解“小切口”化解涉及民生“大纠纷”。
当庭履行有“速度”
“关系那么好的朋友,欠我5万元却一直不还,我也不想再留情面了,只能起诉他了。”10月11日,在库车市人民法院“白杏调解室”,当事人艾某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
艾某于2019年为好友吐某借款5万元,吐某当场写下借据,鉴于熟识的关系,未写明借款利息,仅约定2年内还清。如今二人关系破裂,艾某向法院起诉吐某偿还欠款5万元及逾期利息。
在“白杏调解室”里,承办法官一边聚焦争议焦点释法析理,一边向被告解答关于逾期利息的疑惑,最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利息500元,被告当庭归还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白杏’谐音‘百姓’,我们不仅要接地气,还要为百姓主持公道,讲明法理和情理,尽力将开庭判决转换为温情调解,从根源上解决矛盾纠纷。”法官晏英军说。
自“白杏调解室”成立以来,累计调解190余起纠纷,调解率达90%。团队成员通过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守护民生有“温度”
“佐大姐,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了,分三期给付的方案你看怎么样,有困难吗?”
“分三期我可以,你们放心,我一定会按时打款的。”被告佐某斩钉截铁地说道。
家住库车市某村的伊某因购买农资,向邻居亚某借款6万元,利息6000元。但天有不测风云,伊某不幸因病去世,原告亚某担心借款无人偿还,连忙将其妻子佐某和两个儿子诉至法院。
在调解室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分3期付款的一致意见,被告为表歉意,当场履行了首期2.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就这样“平静”地化解了。
“我希望这间调解室能够像名称寓意的那样,不仅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场所,更是一个传递温暖和正能量的温馨港湾,为大家带来和谐幸福。”法官助理木尼拉·许库尔说。
联动调解有“力度”
2013年4月,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65.64平方米,原告按照约定全额支付了房款。后经核对《不动产权证书》显示建筑面积仅52.7平方米,原告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返还差额价款及利息损失。
在接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库车市人民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同时邀请市政协委员程丽华参与本案的诉前调解工作。
程丽华耐心倾听原被告各自心声,主动为原被告双方进行利弊分析,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法院联动政协委员参与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政协+法院”联动协同的多元解纷模式,也为库车市人民法院矛盾解纷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
云上解纷有“广度”
2023年6月,家住库车的阿某通过他人介绍向乌鲁木齐的何某订购一批装修材料,双方约定好后,阿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何某支付了全部货款。何某随即找到从事货物运输的尼某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阿某收到货物后以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运费1万元。尼某无奈下将阿某、何某诉至库车市人民法院。
调解室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网上在线进行远程调解,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阿某当场把1万元运费转账给原告尼某。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据统计,2024年以来,8个品牌调解室共调处矛盾纠纷2864件,占该院受理案件的42.34%,调解率达64.1%,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传递了法治的温暖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