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是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30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两高”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二批)。
12月30日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社记者 余俊杰 摄
“两高”2023年12月发布了首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时隔一年,“两高”再次发布同一主题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有何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表示,本次发布的案例共7件,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说明行政公益诉讼的“版图”进一步扩大,也越来越贴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耿宝建表示,这批案例更加全面地呈现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讼”的特征:被告也就是行政主体更加多样;诉讼流程更加科学全面,无论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检察机关还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高级法官王晓滨介绍,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人民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以外的其他各类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026件,同比上升51.8%。其中,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较多,分别占比30.2%、18.31%,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案件占比持中,文物保护、妇女权益保护、反垄断领域等其他领域案件相对较少。
“两高”再次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何深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近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理了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案件,部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过法院审判,形成了司法共识。
此次“两高”共同发布第二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是对之前工作思路的延续,共同回应时代关切,协同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也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展现一年来各地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方面的司法实践成果。
徐向春表示,此次发布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均为经过法院审判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是经过“两高”共同筛选、一致认可的,充分把握了“可诉性”这一重要的标准,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对各级法、检两院办案具有较强的规范指引作用。
据介绍,自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9万余件,在所有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占比九成,近99%的案件在审前整改到位,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000余件,99.1%得到了裁判支持。
“两高”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过程、提升办案效果。还将进一步深化对不同类型和办案领域公益保护特点规律的研究,探索丰富和细化体现制度独特功能的公益修复方式、责任承担及诉讼请求实现方式等内容,打通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难点堵点问题。(记者余俊杰、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