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租房中介公司因合同诈骗获利97万余元 三人被判刑

来源:红星新闻 | 2024年12月28日 06:30:34
红星新闻 | 2024年12月28日 06:30:34
原标题:受骗逾百人!西安一租房中介公司因合同诈骗获利97万余元,三人被判刑
正在加载

  2023年9月,红星新闻曾报道西安上百名市民遭陕西梧悦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梧悦桐公司)诈骗一案。近期,记者获悉该案已由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涉案三人判刑并处罚金,同时要求退赔因合同诈骗获利的97万余元。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具的立案通知书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于今年12月20日出具的裁决文书显示,被告姚某甲、姚某乙、陆某等人,于2022年11月7日成立涉案的陕西梧悦桐公司,姚某甲负责财务、人事工作,姚某乙负责寻找房源,陆某则负责向租客出租。

  据法院调查,上述三人商定通过先与房东签订长期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租金,并以长租房为由向房东要求两个月免租期,随后通过网络平台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及按年支付租金的方式吸引租客,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方式收取租房押金、房租等费用,利用时间差快速收取租客房租等费用获利。

  2023年6月左右,梧悦桐公司资金链断裂,部分租客被清退,随即通过报警、向媒体求助等方式维权,彼时,红星新闻介入报道,记者曾进入维权租客所在聊天群内,发现受骗人数逾百人,涉案金额接近百万元。

  按照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调查结果,姚某甲、姚某乙、陆某等人总共通过梧悦桐公司不当获利975597元,法院方面认为,姚某甲、姚某乙、陆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涉案公司的名义在与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属共同犯罪。

  基于上述犯罪事实,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姚某甲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姚某乙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另外,法院方面还在裁决文书中提及了目前对涉案金额的退赔进展,目前在案退赔金额为605199元,将依法按比例退还受害人,剩余370398元,则责令姚某甲、姚某乙、陆某等继续退赔。

  记者从该案受害人方获悉,截至发稿前,被告人姚某甲、姚某乙、卢某等均未提起上诉。

编辑:黄佐春 责任编辑:刘亮
点击收起全文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顶部
望海热线
xinwenxiansuo@staff.cntv.cn
最新推荐
精彩图集
正在阅读:西安一租房中介公司因合同诈骗获利97万余元 三人被判刑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手机看
扫一扫 手机继续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