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江苏七部门联合出台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来源:总台江苏总站 | 2024年12月24日 17:30:04
总台江苏总站 | 2024年12月24日 17:30:04
原标题:
正在加载

  12月24日,江苏七部门联合发布《江苏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养老机构预收的费用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但公办、公办民营、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的养老机构不得收取会员费。《办法》规定养老机构预收费周期额度,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养老机构因停业、歇业等原因终止服务的,应提前30日发布提醒,退还剩余费用。

  (总台记者 钱成)

编辑:刘亮 责任编辑:刘慧
点击收起全文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顶部
望海热线
xinwenxiansuo@staff.cntv.cn
最新推荐
精彩图集
正在阅读: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江苏七部门联合出台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手机看
扫一扫 手机继续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