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收到一位远洋船员赠送的锦旗——“司法为民、情暖人心”,随后,两位法律援助律师也寄来了感谢信。这让承办法官在寒意凛凛的冬日,感受到如同春风般的温暖。
事情还要从11年前说起。
一起十余年前的欠薪
2013年6月,作为船员的邓某某与莆田市某船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船务公司)签订《船员代理推荐协议书》,某船务公司推荐邓某某到某远洋公司所属香港籍轮船上工作,约定薪资由船东直接支付。随后,邓某某登船工作。同年8月,邓某某因病无法坚持远洋作业,于韩国浦项港下船。
邓某某自身存在听力残疾,家庭收入微薄,长期患病更让这个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经对账,船东还欠付邓某某1.2万元工资,相关交通费和医疗费亦未支付。因船东为香港公司,邓某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遂于2024年起诉某船务公司主张上述费用。一审、二审法院均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邓某某的诉讼请求。邓某某坚持认为,这是他漂泊在外航海所得的收入,再难也要“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但邓某某在北京人生地不熟,又无能力聘请律师,往返北京还要一笔支出,于是,他向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律师援助申请。鉴于邓某某自身及家庭状况,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援助律师,顺利对案件申请再审。
为老百姓多考虑一点
案件立案后,由民四庭法官李伟承办。作为一名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李伟意识到,本案法律问题并不复杂,邓某某在下船10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讨要在船上的工资,且无法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曾经向被告讨要工资,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已过诉讼时效并无不当。
李伟由此陷入深思:邓某某跨省起诉讨要10年前的1个月工资,加上自身残疾及长年患病、家庭贫困,积怨已久,现在又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最高人民法院,如果只是就案办案,简单地驳回再审申请,当事人的积怨难以化解,极易带来风险隐患。李伟认为,不能因为案件标的额小、原审裁判没错,就忽略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忽略了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法院工作要再多做一点,为老百姓多考虑一点,努力做实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
法官助理夏根辉与邓某某援助律师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对案件释法说理,商定调解方案,律师表示将积极配合法官做好邓某某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在与某船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联系时,夏根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指出邓某某确实有部分工资未领取,在其无法与船东联系上的情况下,作为推荐上船的某船务公司,林某某应积极协助解决问题,考虑到邓某某当前的身体和经济状况,希望公司考虑给予邓某某部分补偿。同时,夏根辉联系了该案一审承办法官,共同对双方开展调解。
一朝化解两心安
经过努力协调,各方逐渐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当事人、代理人地处三省市,夏根辉组织邓某某及其援助律师、某船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开展视频调解,各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最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某船务公司当场给付邓某某6000元补偿,邓某某撤回再审申请,纠纷得以成功实质性化解。
案件成功调解后,邓某某向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寄来感谢信和“司法为民、情暖人心”锦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亦向民四庭寄来感谢信,表示“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温暖,让我们法援律师团队更好地实现了自我价值。”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邓某某船员劳务纠纷一案能够得以顺利调撤,是民四庭协同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干警们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站稳人民立场,把守心工作做深做实,对百姓“小事”用心用情,让参与调解的各方都感受到了温暖,最终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只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才会真正情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