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军事治理体系。”这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战略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建军治军特点规律,着眼推动军队高质量发展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
第一,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要求。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我军在把握时代变局中累积优势、在激烈军事竞争中掌握主动、在快速建设发展中提高效能的战略之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领导推进强军事业的进程中,积极推进军事治理探索实践,形成一系列全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有力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任务艰巨繁重,对发展壮大我国军事实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军事革命快速深入发展,抢占军事竞争战略制高点的较量更为激烈,对军队建设效益提出新的挑战。我军正在贯彻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三步走”战略安排,奋力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迫切需要提高军事治理能力,跑出战建备统筹推进的加速度,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如期交上优异答卷。总之,推动人民军队实现更快速度、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必须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来一场治军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完善军事治理体系,以军事治理新加强助推强军事业新发展。
第二,完善军事治理体系重在强化系统观念、全局统筹。军队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军事治理需要把握关联性、驾驭复杂性,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加强条块协作和一体联动,提高军事系统运行效能和国防资源使用效益。军队建设各领域是军事治理的重要落点,需要增强跨域统筹,优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强化需求牵引、目标规制、标准统一,提高军事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流程是理念创新、技术突破与管理变革的重要承载,需要加强全链路治理,以流程优化再造推进战略管理创新,推动各环节紧密耦合、各要素融合发力,确保战略管理链路顺畅高效。在军事治理体系中,各层级有各层级的责任,应根据各自职能任务,构建主体明确、界面清晰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推动军事治理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改革和法治是军事治理的战略抓手,应重视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不断破解制约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坚持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第三,完善军事治理体系要加强跨军地治理。加强跨军地治理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应有之义,是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内在要求。当今时代,国家战略竞争力、社会生产力、军队战斗力的耦合关联越来越紧密,需要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军地形成相互适应、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治理状态,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军地各方面应当强化治理的理念,运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方式,推动战略规划统筹、政策制度衔接、资源要素共享,实现军事建设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有机结合。按照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有机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分工明晰、高效衔接的运行机制。以加强军地政策制度衔接为重点,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以法治思维提升跨军地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