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这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的重要任务,对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就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作出部署。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明确了到2035年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重点领域、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截至2023年底,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39个市(区)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二是观测预测预警体系优化升级。初步建立地空天协同的以大气圈为主的地球系统多圈层立体观测网络,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快形成区域救援实战能力。三是重点领域协同适应体系持续强化。开展生态质量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强化海洋灾害观测预警与评估,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监测预警和防控,全面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积极应对、协同适应的工作格局。四是区域适应气候变化体系初步搭建。建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适应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黄河流域开展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工程与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五是国际伙伴关系更加紧密。我国在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领导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
国内外专家预计,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全球变暖的趋势仍将持续。应对气候变化任务重、挑战大,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一是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的分析评估仍然不足,对气候变化的规律性认识有待提升。二是适应气候变化政策行动体系仍需完善,敏感脆弱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亟待增强。三是适应气候变化基础支撑不足,保障能力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第一,加大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统筹力度。按照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的原则,将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健全全国碳市场并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推进气候系统观测网络和预估系统建设,强化全球气候变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和分析,持续深化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
第二,抓好重点领域区域适应气候变化任务落实。完善适应气候变化政策行动体系,推动敏感脆弱领域加快制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明确关键任务措施。加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等重大战略区域和青藏高原、沿海地区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开展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进展追踪和成效评估。完善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试点协调和专家帮扶机制,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经验交流合作。
第三,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基础支撑,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基础研究,组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示范基地、示范工程和示范技术遴选,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加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完善财政、金融、科技支撑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推进知识、政策、信息共享。深化气候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扩大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交流。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自觉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