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改革坚持“自愿、弹性”原则,明确了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往前弹”“往后弹”的两种情况。
“往前弹”就是弹性提前退休。职工只要满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就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大多数职工既可以按照新的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也可以选择在原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比如,1968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1周岁,那么该职工既可以61周岁退休,也可以选择弹性提前到60周岁时退休。
“往后弹”就是弹性延迟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如所在单位希望一些岗位需要的职工继续工作,一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也愿意继续工作,那么双方协商一致,职工可以弹性延迟退休。
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相应作了调整,从2030年起由目前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决定》明确,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起逐步实施。也就是说,在2025年到2029年期间退休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不变,仍为15年。对于2030年后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也不是一步提高到20年,而是逐步过渡到位。即每年提高6个月,通过10年的时间,将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分析称:“实际上也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给老年人以后的生活有更多的保障,缴费越多,养老金就越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