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罚款!名下别墅将被拍卖,他串通亲戚“假租赁”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 2024年06月18日 07:59:32
成都商报电子版 | 2024年06月18日 07:59:32
原标题:拘留、罚款!名下别墅将被拍卖,他串通亲戚“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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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额欠债,他的豪宅被挂网拍卖,此时却“天降”一份20年的租赁合同。

  6月1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审直播:被执行人周某欠下600多万巨款,为阻挠法院执行,他虚构事实,串通亲戚冒充租客,签下20年、租金200万元的长租期租赁合同,他的“假租赁”阻碍法院执行近两年。

  因妨碍民事诉讼,严重扰乱正常司法秩序,成都中院认定此案为虚假诉讼,当场决定拘留周某15日,罚款10万元,与之串通的亲戚邓某某也被罚款8万元。

  房屋被挂网拍卖时 “天降”一份20年的租赁合同

  此前,周某因涉及一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他名下位于锦江区的一处面积达263.44平方米的别墅被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自贸法院)于2021年5月查封。

  同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周某及某贸易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某银行对该别墅享有抵押权。判决生效后,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22年6月立案执行,别墅被挂网拍卖。

  但2023年1月,周某却主张该房屋存在租赁,并提交了他与承租人邓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带租拍卖。2023年6月,邓某某向四川自贸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以存在租赁关系为由阻止执行,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请求。

  后邓某某不服,向四川自贸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称她于2019年便从周某处租下房屋,请求法院判令房屋拍卖后,她仍享有继续承租使用的权利,法院于2023年11月判决驳回邓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邓某某不服,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

  法院查明:

  与亲属合谋签假合同

  成都中院承办该案件的法官夏小璐介绍:“受理本案后,经法庭调查,我们发现邓某某与周某存在亲属关系,二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周期长、金额高,但合同内容却过于简单。种种迹象表明,这极有可能是一个恶意串通、拖延逃避执行的虚假诉讼。”

  为查明案件事实,二审合议庭立刻与一审审判、执行法官充分沟通联系,并从前期诉讼代理人、物业公司、转账流水等多方面依职权调查核实情况。经合议庭研判认为,邓某某与周某的租赁合同存在诸多无法解释的疑点。

  比如,她与周某签订的合同租期长达二十年,却未载明月租金标准,未约定租金是“月付”“季付”还是“年付”等,明显不合常理;其次,邓某某提交的转款证据显示,其转款时间集中在2019年至2020年,每次转款金额不固定,合计转款的101万元性质不明;作为承担高额租金的承租人,邓某某从未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该房屋仍然由周某日常居住。综合全案证据,法院认为该租赁关系明显违背常情常理,无法证明双方存在真实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为阻碍执行,虚构租赁事实而提起虚假执行异议诉讼的事实清楚。

  该虚假诉讼,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长达两年不能实现,严重阻挠法院执行,为了维护司法秩序、实现司法公正、有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驳回了邓某某主张继续租用房屋的诉请,维持原判。

  成都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周某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对与之串通的邓某某罚款8万元。

  当事人:

  “要以法律为准绳,不要耍小聪明”

  为起到惩治违法行为与宣传教育的作用,成都中院法官向周某、邓某某宣讲了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基本的法律规定,引导其认识到虚假诉讼对权利人、对司法公信力、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严重危害性,要求其深刻认识错误,自省自查自改。

  周某最终承认虚假诉讼的事实。原来周某和邓某某除了是亲戚,还存在借贷关系,为了阻止法院对房屋执行拍卖,从而捏造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将原借贷转款谎称是支付租金,进而提出虚假诉讼。邓某某也承认自己是在周某的教唆下,才协助虚构房屋租赁关系的事实。

  在接受训诫时,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这个事情给了他一个警示,“要通过正常途径维护权益,不能搞歪门邪道,一切要以法律为准绳,不要去耍小聪明”。

  庭审结束后,周某被直接送往看守所执行拘留。

编辑:林涛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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