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杨绎霏):入职一个月后,夏文在公司群里接到了团建活动的通知,主管在群里收集报名信息,一些同事说家中有事不参加,夏文也表示节假日有自己的安排,拒绝参加。
夏文没想到,假期最后一天的晚上,自己收到了主管发来的“试用期未过”的消息。
因拒绝非工作时间的团建活动被辞退并非孤例
主管向夏文明确表示,因夏文从事行政岗位,负责团建属于本职工作,缺席团建视为失职,并且强调“公司集体活动只能在放假时间进行”。
夏文之前就职的两家公司也会安排团建活动,“要么不团建,要么实行自愿原则,或者选在工作日,没想到会因为不去团建而被辞退。”
吴妍也被团建活动困扰。公司的团建活动平均每月都有一次,均被安排在周末和下班时间。“我们的团建活动多是聚餐形式,下班结束后就和同事们一起前往饭店,有时吃完饭还会组织去KTV。我6点下班,这么一趟折腾下来,少说也要到晚上12点以后才结束,第二天还要上班,真的心很累。”吴妍说。
一开始,作为新入职的员工,吴妍并不抗拒团建,她需要与同事熟络的机会。但在一次聚餐团建中,吴妍对领导递来的酒杯表示婉拒,之后,领导便约谈了她,表示拒绝饮酒的行为是无法融入公司环境的表现,不利于公司团结。
这样的谈话让吴妍对团建活动多了几分反感。当公司大群再次组织团建活动时,吴妍直接在群里接龙“不参与”,随后熄灭手机屏幕,将手机扔到桌子的另一边。
这次拒绝,让吴妍再次被领导约谈,“去了说不团结,不去也说我不团结”。吴妍本希望能尽快通过试用期,在工作中“忍气吞声”,然而最终还是收到了辞退的消息。
试用期内未达到公司任职标准,是吴妍被辞退的理由。“不会应酬、不参加团建就是不称职吗?”吴妍问道。
律师:以拒绝团建为由辞退员工,涉嫌违法解除合同
以“团建”为关键词在社交平台检索,网友们的观点大致分为两种:支持团建与拒绝团建。部分网友表示,团建活动趣味十足,可以拉近同事间的关系;另外一部分网友则认为,团建是“虚伪”的互动,身在其中只感觉负担很重。
《新闻+》记者浏览各大网站的招聘内容,部分公司会写明公司定期组织团建的信息,有些公司会将团建划在“公司福利”一栏。
2023年许筝应聘过前台岗位,“当时公司承诺工资6000元一个月,工作地点也比较近,十分心动”。但面试时,负责应聘的工作人员却向许筝表明,公司团建很多,需要会喝酒能够活跃气氛。许筝表示:“这样的规定似乎在潜意识里通知劳动者,招聘只是为了招揽一位陪酒对象”。
思虑再三,许筝最终决定放弃这份工作。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表示,“公司对某个岗位提出要求,本身可以理解,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以酒量高低作为衡量员工的标准,不是合法的规则设定。”
此外,杨保全认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下班后属于休息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进行协商,强制员工在下班后参加团建活动,涉嫌侵犯员工休息权,员工可以拒绝。
“团建活动的属性可能被很多公司定义为娱乐、放松,但单位要求员工必须参与,体现的是强制性和管理性,本质上是单位管理的一项内容。因此,如果团建活动发生在员工工作规定时长之外,可认定为加班,需要按实际情况支付员工加班费。用人单位以拒绝参加团建活动为由辞退员工,也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杨保全说。
若用人单位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首先,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赔偿金而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杨保全介绍道。
提起被辞退的经过,多位受访者表示,以拒绝团建为由被开除的情况均发生在试用期。杨保全提示,在很多人眼中,试用期比转正以后的标准更高或者用人单位具有更大权力,其实并非如此。用人单位设置的录用条件本身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便是试用期也同样适用。
根据以往案例,杨保全也观察到,因维权成本较高、不知公司行为是否违法,当遇到这类情况时,许多劳动者选择忍耐。他建议,在协商与沟通不能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者理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忍耐在某种程度上,会放任用人单位的‘任性化管理’,不放弃维权才能倒逼职场规则走向合规、合法。另外,真正受员工欢迎的团建活动应从吸引员工出发,而非逼迫。在休息日安排团建,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用,或者直接将团建安排在工作日,这些做法可以大幅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
(应受访者要求,夏文、许筝、吴妍均为化名。)
编辑:阚纯裕责任编辑: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