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中从福岛县前往神奈川县避难的居民对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提出的索赔诉讼,东京高等法院当地时间1月26日作出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认定日本政府负有责任的内容,仅判决东京电力公司需支付赔偿。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触发海啸,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大约47万名福岛及周边地区居民在事故发生几天内被迫撤离。因背井离乡以及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部分灾民向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和日本政府索赔。自2013年以来,日本各地迄今发起大约30起类似诉讼,原告人数超过1.2万。
2022年6月,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对核事故中日本政府的相关责任作出判决,认为日本政府对福岛县及周边居民疏散避难多年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由东电公司承担赔偿。(总台记者 林博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