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国内经济结构加速转型的影响,中国经济疫后恢复进程呈现“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局面,民营经济对包括高质量金融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政策支持需求迫切。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综合市场分析来看,《通知》延续了此前对民营企业融资的一贯支持,在多个维度加强支持力度,本轮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政策发力正逢其时。其中,以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主要抓手,从贷款、债券、股权三种融资渠道为民企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金融资源配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银行贷款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从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八方面提出了31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从“31条”到“25条”,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25条”是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的贯彻落实,也是对“31条”中“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的细化和深化。
《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中金公司研究部首席宏观分析师、董事总经理张文朗认为,总量层面,本轮制度性政策安排有利于缓解金融周期下行过程中的“紧信用”现象,结构层面有助于金融周期下半场的经济结构改善。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章俊分析,从A股市场的数据来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市场主体力量,上市非金融企业数量达3368家。相比之下,银行贷款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截至2023年9月末,5182家非金融业A股上市公司累计贷款规模17.95万亿元,而民营上市企业贷款规模仅有4.39万亿元,占上市企业贷款比重为24.45%。
《通知》提出,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首贷客户培育拓展行动,加强与各部门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制定针对性综合培育方案,提升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率。
章俊认为,从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现状来看,此项政策措施具备及时性和必要性,原因在于要改善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先行提升银行放贷意愿和能力,然而相比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缺乏合适的抵押品、完整的财务数据以及政府信用,与以抵质押和担保为主的传统贷款模式天然不匹配。
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
在债券融资方面,《通知》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推进使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并提出,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
截至9月末,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已累计为140家民营企业发行的2426亿元债券提供了增信支持。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分析师杨荣表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以及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将从金融创新的角度,鼓励民营企业融资工具多样化,同时更加适应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以多渠道多方式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累计规模超过5000亿元,发行主体多为地方国企和央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亦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章俊认为,就当前阶段而言,民营企业发债成本也远高于国央企,信用利差超过100BP,融资效率有待提升。总体来看,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高收益债券市场体量、估值定价效率和机构配置力度等领域均有待优化。
他认为,产品制度创新、评级优化和担保增信有望成为主要抓手。一是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资产证券化等产品,盘活存量、拓展增量,同时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提高融资服务便利度;二是完善企业债券评级体系;三是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强化担保增信。
多层次股权市场加强支持民企
畅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有望进一步发挥。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其中,股权方面涉及3条,包括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上市、并购重组,涵盖了企业从早期初创到成熟发展的主要阶段的股权融资形式。《通知》不仅强调了多层次股权市场对民营经济的全链条支持,更明确了之后会有具体细则出台,以保障政策执行落地。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通知》称。
在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方面,《通知》提出,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研究优化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在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方面,《通知》要求,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稳步拓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创新业务试点,提升私募基金、证券服务机构等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性;支持保险、信托等机构以及资管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投资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在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方面,《通知》强调,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民营企业;积极培育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投入;完善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投基金所投企业上市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制度安排;切实落实国有创投机构尽职免责机制。
今年下半年以来A股市场IPO持续放缓,全年有210多家企业终止了IPO进程,不过,截至目前仍有近800家企业排队上市。业内认为,沪深A股上市收紧,但北交所目前在加速扩容,对部分民营企业而言,北交所面临上市窗口。
一家大型券商的并购业务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A股在2015年至2016年曾经历一轮并购热潮,之后并购持续降温,近年来一直维持低位。为了进一步促进并购重组,证监会曾在8月19日提出三条支持举措,包括优化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的估值包容性、丰富重组支付和融资工具等,三条支持举措已逐步落地,预计并购市场会有明显提振。
在支持民企上市和并购的背景下,业内预计,IPO和并购重组政策或将动态调整。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在金融街论坛也曾明确表示:“将坚持注册制基本架构不动摇,并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动态评估优化定价、减持、再融资等制度安排。”
“一视同仁”加力房企纾困
民营企业当中,民营房企是举足轻重的一个群体。此次《通知》明确提出,要“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2018年末民企现金资产占比接近历史底部,推动政策转向‘民企纾困’。现在地产链的现金资产占比也接近历史底部,近期万科相关市场传闻显示地产链的现金流量表承压,正在推动政策转向‘房企纾困’。”方正证券分析师曹柳龙11月26日表示,在地产链的现金流量表得到修复之前,预计“托底型稳增长”政策将会持续加码。
目前,A股市场有上市房企104家,境外上市的境内房企98家(其中港股93家),总市值合计约2.3万亿元。
去年底,证监会出台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股权五条”等政策措施,来支持正常经营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去年底以来,已有8单境内外上市房企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通过证监会注册或备案,拟融资合计约440亿元。
债券融资方面,今年1~10月,房企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超过2300亿元。通过中证金融公司与地方担保公司“央地合作”模式增信支持民营房企发行债券。此外,完成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上市,促进盘活存量资产。
第一财经了解到,为落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证监会将保持房企股债融资渠道总体稳定,支持规范经营的民营房企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发挥中证金融公司与地方担保公司“央地合作”增信模式作用,促进解决民营房企发债难问题。同时,做好房地产股债融资监管,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国家房改课题组原组长、中房集团原董事长孟晓苏对第一财经表示,当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长线是利好,但短线成效还要看政策的落地执行。就民营企业而言,鼓励直接融资是好事。以房地产行业为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需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但当前股权市场低迷,找到优质的上市房企具有一定难度。
孟晓苏认为,目前,通过发展REITs来推动房地产进入资本市场,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应当鼓励REITs进入商业地产、长租公寓等领域,同时鼓励民营房企拿出优质资产做REITs,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冲淡其负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