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明年起施行

来源:北京青年报 | 2023年07月29日 14:49:06
北京青年报 | 2023年07月29日 14: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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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41条,对轨道交通、省际客运等安检要求均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小微型客车租赁、散装汽油销售、邮政快递寄送、即时递送服务等行业,提出实名登记、身份查验等具体要求。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租赁应查验承租人身份

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单位应当依法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承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选择具有保安资质的单位具体实施安全检查,并对安全检查单位进行管理,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安全检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进入轨道交通站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办法还对长途客运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查验旅客身份的要求,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客运场站经营者也应当按照规定对出入本市省际客运站点、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机动车租赁,机动车租赁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承租人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此外,办法规定,加油站应对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或者个人身份进行查验;对未按照规定登记、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散装汽油。

针对邮政、快递业务,办法规定,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和登记,按照规定对寄递物品采取过机安检、开封验视等安全防范措施,并登记物品信息。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对从外埠进入本市的寄递物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即时递送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落实递送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在揽收时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登记,对递送物品进行验视,并登记物品信息。

“无人机”应按规定实名登记

针对“无人机”的使用,办法也做出了细致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应当保证产品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具备有效接入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在飞行过程中自动发送识别信息等功能,在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明守法运行要求和风险警示。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管理,依法提供唯一产品识别码、实时飞行信息和所有者等有关信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的,应当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在本市空域内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国家空域管理和飞行要求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破解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控制信息系统,解除安全限制。公安机关对于利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

有关部门履行反恐职责应保护个人隐私

针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办法要求其应当依法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办法还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在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义务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和安全也被统筹纳入,办法要求提高安全治理能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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