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明确提出了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举旗定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盘谋划,统筹推进,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推动我国法治发展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制定修改法律行政法规730余件次,现行有效法律292件、行政法规598件,一组组数据印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科学完善;民法典颁布出台,扫黑除恶重拳出击,政法队伍专项整顿,“云法庭”“微法院”相继出现,一个个事例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崭新姿态。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动荡,我国正处于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民族走向复兴,社会向前发展,人民渴望幸福,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法为凭,循法而行,持法为刃,以法筑堤。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续写“中国之治”新篇章。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在于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一以贯之。只有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才能实现。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坚持守正创新。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守“马克思主义”之正,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动摇;同时,创“时代”之新,做到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实际、回答中国之问。我们必须坚持好守正创新这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牢牢把握正确法治建设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目的在于保障人民权益。天地之大,黎元为先,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加强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要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全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凝聚思想伟力。唯有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才能凝聚法治建设磅礴力量。唯有保持精益求精的匠心、久久为功的耐心、百折不挠的恒心、一丝不苟的细心,勇于担当、善作善成,才能推动法治中国阔步向前。唯有发扬斗争精神,把握斗争规律,坚定斗争意识,增强斗争本领,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中华民族巍巍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马明冲)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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