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地位的“教育日”“普及日”“信仰日”和“行动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已有40周年,作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宪法被视作执政之基,治国之本。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好宪法具备哪些特征?宪法怎样在社会变迁中不断推进国家向前发展?央视网推出普法公开课《我与宪法40年》,邀请法学界专家讲述宪法故事,传播宪法精神。
公布施行40周年 一部好宪法的特征有哪些?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宪法是我们国家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础,这与西方国家的政治和法治体系是不一样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解释说,“在有些国家宪法是管公共事务的法律,民法是管私人事务的法律,而在我们国家,宪法管一切法,原则上所有的法律制定都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中国特色体现在宪法文本的字里行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李忠夏介绍:“宪法第一条旗帜鲜明地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包括人民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这一系列的规定,都彰显了中国特色,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
李忠夏提倡人们用更宽广的视野看待中国宪法:“从历史的语境看‘八二宪法’,我们会发现其中蕴含了不变的传统,也就是自古以来的天下为公的观念,这与‘八二宪法’中社会主义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的生命力不仅存在于文本里,也要彰显在实践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过:‘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意味着什么?我们有一部好的宪法,但如果得不到良好的实施,它也不会有权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翔谈道,“只有国家公权力遵守宪法,不做违反宪法的事情,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权利得到保证,宪法所承诺给人民的良法善治能够落实,宪法得到实施,宪法才有权威。”
40年回应时代叩问 宪法的活力从何而来?
在历史中熔铸的宪法维系着国家认同,它并非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而是和时代一同进步,构建法治秩序的基础。
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张翔表示:“立法直接回应现实的发展,宪法也要解决实践的具体问题。”宪法修改正是宪法保持与时俱进的最佳方式,我国的宪法史生动地反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历程。
“‘八二宪法’经历了5次的部分修改,这5次部分修改集中体现了宪法如何适应社会进步,”李忠夏举例道,“上个世纪80年代,个体经济已经发展壮大,面临着合法性问题,于是1988年私营经济写入宪法。随着私营经济的规模扩大,面对与国营经济竞争的问题,于是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为了解决改革中公私冲突的问题,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与此同时,人权保障的实践不断深化,于是2004年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张新宝介绍:“2018年进行了最近一次的宪法修改,宪法修正案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增加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表述,建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全套制度,以此来适应政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宪法之治是依规则而治,是依据一套凝聚了全体公民共识的规则,稳定的宪法共识是宪法活力的真正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锐谈道。
作为国之根本、法之源泉,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而深远。在不断地与时俱进中,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灌注宪法精神 怎样在立法中注释宪法?
立法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它破旧立新,不断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也提纲挈领,指引社会向前发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也被称为“法律之法律”,依据宪法立法是中国基本的法治原则之一。宪法的精神,灌注在每一部法律之中。
张翔认为:“立法工作实际上也是宪法的解释工作。”
参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编纂工作的张新宝总结道:“在过去的立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法律开宗明义写道‘依据宪法制定本法’,也就是说,宪法里有原则性的规定,其他法律是对宪法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化。”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进入公众视野,而个人信息权、隐私权乃至被遗忘权是否存在就成为了关乎每一个个体的重要课题。而这些都能在宪法中找到依据。张翔说:“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审议报告就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宪法基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宪法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也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今年迎来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是一个绝佳的示例。“宪法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原则要落实到相关的法律中,比如《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也落实到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中。以宪法为依据修订制定法律,恰如其实。”张新宝表示。
郭锐这样概括宪法的作用:“从价值上看,宪法提供了最基本的价值标准。从法律技术上看,法律规范出现空白模糊和冲突的时候,宪法为执法和司法机构提供了法律解释的真正基础。”
《民法典》编纂期间,立法机关专门组织过围绕合宪性问题的专家座谈会,张翔回忆:“在座谈会上我发言的时候先提了一个问题,我说这是不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就一部法律的制定召开专门的座谈会讨论宪法问题?工作人员告诉我,是的。我说我们都见证了历史。如果没有宪法对于财产权的规定,不可能有民法上的物权制度;如果没有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不可能有《民法典》的人格权编。”
正如李忠夏所说:“随着宪法作用越来越得到强化,每一个普通人都能感受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从宪法修改到合宪性审查,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再到《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构成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与标志重要制度……宪法深入每个人的生活,也驻足于权力的每个维度。某种意义上说,宪法之道,便是治国之道;宪法之威,便是法治之威。捍卫宪法尊严的同时,中国正在建设法治文明的道路上步履铿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