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2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全方位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解决“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顽瘴痼疾。
据介绍,2019年至2021年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21.4万件,执结2963.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39万亿元。
《意见》全方位、系统性完善执行权监督制约长效机制,提出要深化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深化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何东宁: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实现由办案人员一人包案到底到分段、集约办理的转变,加强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监督,有效解决权力寻租顽疾。
《意见》强调执行流程关键节点管理。明确提出实现人民法院文书、电子卷宗自动生成,关键节点自动提醒等智能化功能,实现四级法院对执行程序关键节点可视化监管。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何东宁:明确要求财产处置参考价一律通过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确定,彻底消除人为操纵评估的权力空间。同时,探索建立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机制,赋予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间内自行处置财产的权利,减少对评估价格、处置方式的异议,提升执行效率和满意度。
《意见》对执行案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推行“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在相关法律文书中一旦明确接受执行案款账户的,执行人员不得要求被执行人将案款打入指定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
《意见》再次明确严禁超标的查封,规定一方当事人以超标的查封为由提出执行异议,争议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评估,但评估期间不影响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何东宁:监督管理方面,对于信访人反映的超标的查封问题,一督到底,及时纠正。在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把超标的查封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列出超标的查封的具体情形,组织各级法院对照检查、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排查出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扣冻措施的重点案件1203件,已整改到位117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