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上海市气象局发布《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升放气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自公布之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通告》由上海市气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和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联合发布。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做好气球升放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升放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据上海市气象局法规处有关人士介绍,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经济生产活动密集度高,升放气球活动在航空飞行、火灾爆炸等领域的安全隐患逐年增加。近年来,霓虹灯、无人机等新的商业宣传、庆典活动形式不断涌现,逐步替代了升放气球这一传统广告形式,升放气球市场已萎缩。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升放气球活动,带来的安全稳定效益远大于商业经济利益。
《通告》明确,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