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爆燃又发生两起

来源:北京晚报 | 2021年10月26日 17:12:22
北京晚报 | 2021年10月26日 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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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褚英硕 徐慧瑶)10月24日凌晨,在丰台区太平桥街道丽湾小区内,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爆燃,导致小区车棚起火,数辆自行车和电动车被烧毁。

  据目击的居民称,当日凌晨4时10分左右,位于丽湾小区9号楼东侧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发生了电动车爆燃。车棚着起了熊熊大火,火光冲天,天空中弥漫着浓浓的黑烟。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小区物业公司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进行扑救,约4时30分左右,大火被扑灭。随后,物业公司对现场进行了安全警戒,并对受损车辆进行登记,物业公司表示将对善后事宜进行处理。

  24日,在地铁5号线立水桥南站附近一处自行车停车场发生电动自行车自燃。两位巡逻民警路遇此地,发现冒烟起火的电动车,立刻上前转移燃烧的车辆,并迅速将火扑灭,避免火灾进一步蔓延。

  当天上午9时,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大屯站派出所民警姚富罡、辅警刘铮在地铁5号线立水桥南站C口处巡逻时,发现路边的自行车停车场飘出阵阵青烟,姚富罡立即上前查看,发现有一辆电动车正在起火燃烧,且火势正有蔓延趋势。

  为了防止波及周围其他车辆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姚富罡立即上前将燃烧的电动车转移至空旷处,同时安排辅警刘铮回到警务室呼叫支援并取来灭火器。5分钟后,民警刘栋、辅警刘铮、董明利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迅速将火扑灭。

  经民警仔细检查,初步判断电动车起火原因为线路老化短路导致起火,因为发现比较及时,火势没有扩散至电瓶处,但此时电动车的踏板、车座等部件已经完全烧毁。当民警正要查找电动车主时,自称车主的吴先生匆匆赶来,吴先生称这辆电动车是5年前购买的,已经使用时间很长了,因为找不到购车发票,所以一直使用临时牌照。

  吴先生说:“今天如果民警没有及时发现自燃情况,引发电瓶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今后我一定注意电动车的安全使用,真是太感谢民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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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查扣11辆非法改装车

  本报讯(记者张宇 通讯员 邓春雷)为坚决预防电动车在销售、充电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10月22日以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委深入辖区13家电动车销售及维修门店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治行动。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针对场所内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是否存在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是否存在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是否存在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等情况对13家销售及维修门店进行逐一检查,对销售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电器线路敷设使用、可燃物清理等情况进行了查看,并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车辆停放、充电等情况进行了排查。

  执法部门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11辆、违规充电器60个、控制器20个、废旧电瓶38个进行了暂扣。执法检查人员针对所排查出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整改通知单,要求门店对照隐患进行整改。

  检查结束后,监督员结合近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进行了讲解,并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编辑:陈平丽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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